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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新規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堅守主業
中新社北京6月1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近日印發《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績效評價指引》(下稱《指引》)。財政部有關負責人1日介紹,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均應依據《指引》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一段時期以來,在“重盈利考核”的績效評價導向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出現了“壘大戶、掙快錢、高收費”以及“裹足不前”兩種發展傾向,政策功能作用未能充分發揮。
該負責人表示,《指引》明確了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定義。即,依法設立,由政府及其授權機構、國有企業出資并實際控股,以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為主要經營目標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實施名單制管理,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本地區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名單。對于名單外的國有控股機構,原則上不得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不得享受各級財政政策及資金支持,不得與國家融資擔?;痖_展業務合作。
負責人表示,《指引》從政策效益、經營能力、風險控制、體系建設四個方面構建了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績效評價體系。其中,政策效益指標,主要反映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在堅守融資擔保主業、聚焦支小支農、主動降費讓利等方面發揮效益的情況。
同時,鼓勵業務拓展,弱化盈利考核,強化正向激勵。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擔保機構獲得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補貼、獎勵等財政支持,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優先合作,以及確定負責人薪酬、工資總額的重要依據,增強機構內生動力。
負責人強調,《指引》的出臺,是強化金融支持穩企業的重要舉措,是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制度體系的關鍵一環,也是政府性融資擔保行業健康發展的助推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擔保 融資 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