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介紹,目前道路監控有頻閃、脈沖、持續點亮三種補光方式,人民群眾主要反映的是持續點亮方式光線過亮。機動車駕駛員經過監控裝置照射區域后,會產生幾秒的盲視,存有極大的安全隱患。該情況全國各地均有出現。
為此,馬進委員建議:將目前的行業推薦標準上升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并根據實際拓寬該標準對于監控補光裝置的適用范圍,應當覆蓋在道路上存在的所有監控設備的補光裝置,使監控設備的補光裝置有標準可依。選用弱光攝像頭監控設備,加大對監控設備補光裝置的監管,并對現有裝置開展排查。
馬進表示,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行車安全。可充分利用市民熱線等平臺,利用群眾的力量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