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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以振興環渤海區域為著力點,遏止南北發展差距拉大態勢”的建議
關于“以振興環渤海區域為著力點,遏止南北發展差距拉大態勢”的建議
全國政協委員 民革中央委員、民革天津市委會常委,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鐘茂初
近一時期,特別是“十三五”以來,我國區域發展中出現一個明顯的態勢,東中西部的發展差距有所縮小,而代之以南北發展差距的擴大。表現為,北方多數省區的增長減緩速度比南方省區更為顯著,北方多數省區的人才、勞動力乃至人口都呈現凈流出的態勢。南北發展差距在拉大的態勢有進一步強化的跡象。
北方省市區增長放緩的特征,在環渤海區域表現得最具典型性。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對2018年GDP修正,下調最大的6個省份分別是山東、天津、吉林、河北、黑龍江、遼寧,從一個側面說明了這些省份面臨的增長壓力。近年來,環渤海區域各省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較大的增長放緩壓力,人才和人口凈流出等問題,且一般認為環渤海各省市區普遍存在市場化程度、體制機制靈活性、營商環境、產業結構同質化等方面的共性。隨著國家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等區域發展戰略,環渤海區域與之的發展差距預期恐將進一步拉大。疫情過后,環渤海區域經濟的復蘇,可能比其他區域更具難度。
對于上述問題,應當引起宏觀經濟部門的關注與重視。基于此,本提案提出以下建議。
一、 “遏止南北發展差距拉大”,是推動區域平衡發展的重要主題,應作為“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重要目標之一納入其中。而以“振興環渤海區域”是推進這一目標的重要抓手,因此,“振興環渤海區域”也應作為目標之一納入到“十四五”規劃之中。站在全局角度,客觀承認以環渤海區域為代表的北方,在市場經濟體制改革、要素和產品的市場化程度、新技術產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經濟領域的治理能力等方面相對落后,承認既往的優勢已經不再成其為優勢甚至轉化為劣勢等現實矛盾,通過區域發展政策著力解決這些矛盾。
基于環渤海各省市在市場化程度、國企運行機制、體制機制完善、營商環境等、社會化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與東北老工業基地存在諸多共性問題,可將“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相關戰略和政策,進一步擴展至“振興環渤海區域”。總結“振興東北”政策取得成效的方面和成效不彰的方面,針對環渤海區域的國企運行機制、市場化、體制機制、營商環境、同質化產業、非合作競爭等共性問題,專門研究并出臺相應的改革發展方案,促進該區域發展的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此外,還要針對環渤海區域人力資源和人口凈流出的問題,研究出臺行之有效的相關激勵政策,實現創新性人力資源與創新性產業的良性促進。
二、 大規模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此為著力點,制度性推動環渤海區域傳統企業與市場經濟發達區域企業之間的融入性合作,激活環渤海區域經濟活力。加速處置“僵尸企業”,對無效的國有資產“擠水分”。如,支持珠三角、長三角等地區競爭力強的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來兼并環渤海區域傳統企業,使環渤海區域既有的資源、要素、產能得以有效配置和有效運轉。
與此同時,要探討適當的制度創新,讓潛在兼并者、戰略投資者,成為改革方向的設計者、參與者、利益分享者。因為,未來的發展主體是這些新進入的企業。所以,在政府經濟部門的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構建過程中,在城市的規劃、投資建設、經營模式設計的各個過程之中,應采取適當的方式吸引相關企業家、行業協會、商會有效有力地參與其中,要通過制度改革參與機制、權利分享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來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以使改革方向得到廣泛認同基礎。
另一方面,還要借助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和互聯互通的技術應用平臺,為行政管理變革賦能,對政府行政管理流程進行優化重構,“倒逼”改革那些不適應市場經濟和新時代發展特點的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打破部門間部門內部的壁壘。
在推動混改的過程中,必須遵循市場規律、尊重市場價格,各種歷史包袱和社會負擔,都應當經由其他專門途徑解決,而不應混雜在“混改”之中。所以,應專門制定解決歷史遺留社會負擔的思路和政策。歷史上由落后體制機制和落后產能所累積的各種社會負擔,不能由承接企業來負擔,著力防范該歷史包袱吞噬混改成果。應研究出臺相關支持政策,起到支持和“撬動”作用。如,對大量國有企業退休職工的社會化管理;對“去落后產能”過程中形成的失業勞動力、貧困人口,予以社會保障資金、教育培訓資金予以必要的財政支持;對替代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初期,予以稅收優惠等政策性支持;對基礎設施(如電力、電信、水資源)實行差別定價,以提升營商競爭力;在同等條件下,政府采購對起步階段改制企業產品予以適當支持。
三、 環渤海區域各省區之間,一方面實質性的產業聯系和實質性的產業協同并未形成;另一方面環渤海沿海區域的污染治理,亟待區域之間形成有效的協同合作機制。有鑒于此,建議:中央政府應以環渤海污染治理的協同為著力點,“倒逼”促成形成以環渤海生態聯系、產業聯系為紐帶的區域有效協作、利益共享的長期合作機制,并借鑒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一體化等區域行之有效的體制機制。
此外,由于環渤海各區域,地處離“胡煥庸線”較近的區域,其生態承載力及環境容量相對長三角、珠三角區域明顯偏低,在環渤海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新產業的形成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這一基本條件,尤其是要以生態效率較高的產業去逐步替代傳統產業。環渤海區域應基于其生態承載力和環境容量水平形成一個產業替代和產業重構的中長期規劃。
四、 推動能夠大力促進環渤海區域發展與協作的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如,積極探討渤海海峽跨海通道建設的可行性。從國家發展戰略、區域發展帶動作用的角度,對其經濟合理性進行論證,促進環渤海交通網絡一體化發展、區域生產要素的效率化流動、區域一體化產業體系形成。
“振興環渤海區域”的一個應有之義是,環渤海區域內部,應著力打造若干產業聯系緊密,人流、資金流、物流緊密,相互融合并朝著一體化方向發展的都市圈。如,京津冀都市圈、沈陽都市圈、大連都市圈、青島都市圈、濟南都市圈等。都市圈以交通等基礎設施同城化為方向,城市功能互補、產業錯位布局,公共服務共建共享、各類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協同。
五、 通過“振興環渤海區域”,促進我國的東北亞區域合作,推進東北亞合作機制的形成和實質性落實。如,將組建“東北亞合作銀行”作為推動環渤海區域開放發展的重要舉措。
總體而言,無論是混合所有制改革,還是產業結構重構,還是環渤海污染治理,還是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還是一體化都市圈建設,還是東北亞區域合作,都應當引入先進企業作為關鍵性力量參與其中,引入先進理念、先進制度機制、先進規劃、先進技術并融入先進的產業鏈條之中。
編輯: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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