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5月23日電 (記者 呂東浩) “定期評選和表彰勞動模范,是為了激發廣大勞動者的工作熱情和職業自信,但由于機制不盡完善,造成的負面效應不可忽視。”全國政協委員、臺盟遼寧省委會主委胡軍在今年兩會上提交提案,呼吁改進勞模評選機制。
“首先是勞模評選的資歷累進機制不合理。”胡軍舉例,“在部分地區,省級勞模候選人必須是市級勞模,市級勞模又必須從區級勞模中產生,一些優秀的一線技術工人骨干,雖然其品質、技能與奉獻達到勞模標準,倘若一步跟不上,則將步步跟不上,無緣入圍勞模評選。”如此一來,候選人相對固定,勞模評選變成了為少數典型人物量身定制,其公平性和普適性大打折扣。胡軍同時指出,現行勞模評選機制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片面講求選樹個人典型,忽視勞模班組集體榮譽等問題。
胡軍建議,評比條件方面,應由歷史榮譽限制逐步向當年重大技術工藝突破上轉變,打破資歷累進機制,避免“從勞模中評選勞模”,注重向新工藝、新技術、新崗位傾斜,發掘年輕勞動骨干,更好地激發廣大技能人才群體的工作熱情和崗位創新精神。表彰重心方面,由重視“個人典型”逐步向重視“優秀集體”轉變,在全國勞模、五一勞動獎章等評比活動中,增加先進集體的比重,并將宣傳和表彰重心向集體榮譽傾斜。
“還應探索科學合理的勞模選樹與退出制度,避免‘一個稱號定終身’。”胡軍提出,有關部門可出臺相關政策,對各級勞模實施“屆別制”,并進行屆中考評管理,勞模屆滿以后不再享有特殊的崗位待遇,公平競爭下屆勞模。屆中考評不合格的及時收回勞模稱號,鞭策勞模尊重和珍惜榮譽,自覺約束和規范自身行為,同時暢通基層勞動者的成長成才通道。
編輯: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