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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兼:論文代寫“黑產”何時不再成新聞
據媒體報道,每年4月到6月、9月到12月是論文代寫的旺季,從代筆的“寫手”,到拉生意的“客服”,再到轉達寫作要求的“主管”,每一筆論文交易背后都有完整的“產業鏈”。一筆訂單寫手能賺幾百到幾千元不等,中介更能從中獲利翻倍,而這些代寫的論文大多東拼西湊、質量不佳,“客戶”交錢后被拉黑也是常有的事。
找人代寫論文行為本質上是論文造假,是學術不端的表現之一,是對學術誠信的嚴重威脅。然而,多年來論文代寫亂象屢禁不絕,在論文交易中推波助瀾的中介更是“生意火爆”,畸形“產業鏈”背后是旺盛的論文造假需求。其根源在于一些學術和科研機構唯論文評價學術成果,一些高校學子和科研人員混學歷的心態、急功近利的目的成為支撐論文代寫“產業鏈”的主要力量。而學術機構方面對論文的監管往往局限在開題和答辯等環節,一些導師疏于對學生論文寫作的日常督促和指導,致使一些代寫論文得以蒙混過關。
將學術論文寫作異化成一門生意,無疑是學術的悲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這個畸形“產業鏈”呈現出中介“兩頭通吃”、大肆牟利的局面。有“寫手”反映,有的寫手群多達七八百人,群里厲害的“寫手”一個月能賺幾萬塊。但在中介面前,“寫手”和“客戶”仍處于弱勢地位,一些“寫手”因私下交易被扣發工資乃至停止合作,一些“客戶”也因拿到的論文結構混亂、不合要求,竟然試圖采取法律手段來“維權”。必須指出的是,這些“寫手”和“客戶”本身就是學術不端的行為人,其參與論文造假的行為自然不受法律保護。
論文代寫戕害學術生態,唯有加大對參與各方的懲戒力度才能形成震懾、掐住論文造假的命門。其實,早在2015年,中國科協等七部門曾聯合印發文件,堅決抵制“第三方”代寫、代投、修改論文等學術不端行為;教育部曾發布通知,要求嚴厲查處高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科技部等20個部門也聯合發布文件,對案件調查流程及處理措施作出明確規定,將買賣、代寫論文列入科研失信行為。然而,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如何將這些規定落實到每一個具體的案例監管當中,仍需要主管部門拿出監管的魄力和統籌的智慧。
對論文代寫等學術造假行為,必須多管齊下、標本兼治。一條論文代寫“黑色鏈條”的背后,對應著學生、科研人員、寫手、中介、平臺、學術機構等多個主體。在“治標”的層面,需要加大對寫手、中介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必要時可考慮將包括組織和幫助論文買賣、代寫在內的行為納入刑法規范,提高其違法成本。同時,由于一些中介藏身電商和社交平臺,加大了打擊的難度,需要強化平臺運營商對論文代寫網絡的監管責任,通過查補關鍵字漏洞、封殺非法賬戶等方式,堵住論文代寫的交易渠道。而在“治本”層面,需要進一步壓實學術機構和相關責任人的監管責任,豐富對論文造假的查處和追責手段,加大對論文造假行為的懲戒力度,使論文造假從“不敢”走向“不能”,才能真正做到釜底抽薪、正本清源。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論文 代寫 學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