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日印發(fā)《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最高法研究室負責人介紹,意見專門對勞動者、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中小微企業(yè)的幫扶等作了規(guī)定,用人單位僅以勞動者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無癥狀感染者、被依法隔離人員或者勞動者來自湖北等疫情相對嚴重的地區(qū)為由主張解除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記者 羅沙)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疫情 地區(qū) 最高 高法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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