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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發布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觀察期滿后進京的有關政策措施
新華社北京4月4日電(記者邰思聰、馬曉冬)4日,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發布了關于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觀察期滿后進京的有關政策措施。
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社區防控組辦公室副主任、北京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強介紹,從3月24日開始,部分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旅客在第一入境點所在城市實施檢疫并辦理入境手續,之后就地進行集中醫學觀察。現在,14天的集中醫學觀察即將期滿。
張強介紹,對于入境人員,須在第一入境點進行14天集中醫學觀察。觀察期滿經核酸檢測為陰性的,解除醫學觀察后,就地分流,各自返回目的地。
對于在第一入境點集中觀察期滿14天,經核酸檢測陰性,并于集中觀察期滿當天或次日直接進京的人員,由當地提前向北京市提供《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進京人員信息表》,觀察期滿后,出具集中觀察期滿證明。人員進京前需向居住社區報告,說明集中觀察情況及進京日期,便于社區掌握。人員進京時,如因數據更新滯后,致使在機場、火車場站、公路卡口受阻的,可向相關站點出示集中觀察期滿證明,自行返回社區。到達社區后,由所在社區核實《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進京人員信息表》并做好登記,辦理小區出入證件,可不再進行居家觀察,但需要接受社區健康監測管理。社區會提醒本人做好個人防護,如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向社區報告。
此外,對于在第一入境點集中觀察期滿14天,經核酸檢測陰性,但沒有在集中觀察期滿當天或次日直接進京的人員,仍要執行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的政策。
對于駐華使團人員,按照有關駐華使團人員管理辦法執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入境 觀察 期滿 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