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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將實施緊急狀態法以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新華社曼谷3月24日電(記者任芊 汪瑾)泰國總理巴育24日在總理府發表電視講話,宣布3月26日至4月30日在全國實施緊急狀態法,以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巴育說,為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泰國內閣一致通過決議,自26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約一個月的緊急狀態法。根據該法,將成立以總理為主席的經濟狀態管理委員會,陸軍總司令將指揮全國軍警維持秩序,并將采取14項相關措施以應對疫情發展。緊急狀態法賦予泰國政府在維護社會安全及秩序等方面更大權限,例如可實施宵禁、禁止多人聚集等。
巴育還表示,暫時沒有實施宵禁的打算,但希望民眾能自覺減少不必要外出、盡量待在家中、保持社交距離,以最大限度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過去一周,泰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呈大幅增加趨勢。近三天來,每日新增確診數量均超過100例。根據泰國公共衛生部24日發布的數據,目前泰國確診病例總計為827例,其中57例已治愈,766例仍在接受治療,4例死亡。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泰國 實施 緊急狀態 新冠 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