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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將治療新冠肺炎5種中醫方劑納入醫保范圍
26日,記者從山西省醫療保障局獲悉,該省將益氣除瘟顆粒等5種中醫方劑納入醫保報銷范圍。這一政策將有效發揮中醫藥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獨特作用,通過中西醫結合提高新冠肺炎治愈率。
日前,山西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將山西省中醫藥研究院治療新冠肺炎醫療機構制劑納入醫保報銷的通知》,將分別用于治療新冠肺炎觀察期、初期、中期、重癥期、恢復期的益氣除瘟顆粒、除濕清肺顆粒、解毒護肺顆粒、葶藶瀉肺顆粒、補肺健脾顆粒等5種中醫方劑,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疫情防控期間,新冠肺炎疑似或確診患者在山西省內定點救治醫院使用上述5種方劑,可臨時按甲類藥品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山西省中醫藥在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就積極介入治療,取得良好效果。據了解,截至2月23日24時,山西省132例確診病例中,服用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推薦的‘清肺排毒湯’和山西省研制的‘山衛中克冠1號’‘葶藶瀉肺顆粒’等中藥湯劑及中成藥的達130例,中藥使用率達98.5%。其中,經過中醫藥一個療程(三天)以上治療的129例。(高瑞峰)
編輯:劉暢
關鍵詞:肺炎 新冠 治療 方劑 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