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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給予特殊困難群體生活物資救助
新華社武漢2月20日電(記者梁建強、黎昌政)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0日發出通知,要求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和養老機構等特殊場所管理工作,給予特殊困難群體生活物資救助。
通知中明確要求,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等特殊困難群體,按照城市人員不低于500元、農村人員不低于3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物資救助。分配捐贈的生活物資時,應優先考慮特殊困難群體和特殊場所。加強對特困人員、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的排查,定期探視幫扶;妥善安置因監護人被隔離生活無法自理的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切實保障基本生活。
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和孤兒,確診患新冠肺炎的,按2019年12月底的補助水平增發一個月救助金(護理補貼);患其他疾病的,按照先診療后付費的原則,及時收治,落實好相關醫療救助政策。優先保障殘疾人就醫,對生活不能自理或精神障礙殘疾人,安排好陪護。
在城市有序復工、農民工返城過程中,優先安排低保對象就業。對非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低保對象家庭子女就學,2020年上學期比照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就學政策,由各縣(市、區)給予資助。
不得將有人居住的特殊場所征用為疑似病例隔離點,避免引發原入住服務對象恐慌和交叉感染。已經征用的,入住人員數量較少的,就近轉移至鄰近公辦場所安置;入住人員數量較多的,應立即撤銷隔離點。
通知中還強調,嚴格落實特殊場所封閉管理措施。采取統一配送方式,切實保障特殊場所所需新鮮蔬菜、肉蛋奶、米面油等生活物資供應,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防控期間,入住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疫情解除前原則上不接收新入住對象;確需返回的,應在特殊場所內設置的隔離區觀察14天無異常后,方可返回生活區;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動(包括集中就餐),嚴格落實進出人員登記檢測、機構內部防護、設施設備消毒、分餐送餐等措施。
將特殊場所所需防控物資統籌納入當地防控指揮部物資保障體系,重點保障一線護理人員所需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護裝備。加快完善特殊場所內病人就醫綠色通道,有發熱或疑似病人,要及時通知衛生疾控部門上門檢測或社區送診檢測,確診的由定點醫院無條件收治。
對已發生疫情的特殊場所,派遣流動醫療小組開展醫學排查和治療指導,指導進行病毒消殺。按照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集中隔離觀察的防控標準,完善隔離觀察防護措施,配備專業防控力量,納入轄區集中觀察隔離點統一管理。醫養結合機構在疫情期間不得擅自對外開展發熱病人的診療排查活動。
切實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治療工作。社區(村組)要加強居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定期訪視,對出現發熱或者疑似的,及時協助送醫就診。密切關注居家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藥情況,可采取郵寄、代取藥、送藥上門等方式,幫助患者持續藥物治療。(完)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特殊 生活 人員 物資 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