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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等三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加快養殖業復工復產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記者于文靜)針對當前養殖業存在飼料供不上、物資運不進、產品銷不出、用工回不來等情況,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15日聯合印發緊急通知,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礎上,明確一系列特別支持幫扶政策,推動養殖業立即復工復產。
三部門印發的《關于解決當前實際困難 加快養殖業復工復產的緊急通知》明確,除武漢等疫情嚴重的城市外,各地都要允許飼料和畜禽屠宰加工企業復工,不得設置審查核準等限制條件。優先保障相關企業的人員防護物資需求和水、電、氣等供應。優先安排相關企業用工返程返崗,地方政府統一組織的返崗包車納入疫情防控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范圍。建立飼料原料供需調度機制,增加政策性玉米投放供應,適時調配投放庫存稻谷、小麥等替代原料,加快豆粕等上游原料生產企業開工。
通知提出,將飼料產品及玉米、豆粕等飼料原料、種畜禽、仔豬禽苗、水產苗種、出欄畜禽、生鮮乳、乳制品、鮮活水產品、冷鮮豬肉、轉場蜜蜂等納入生活必需品應急運輸保障范圍。盡快打通養殖業所需物資下鄉和產品進城進廠的運輸通道,不得攔截仔畜、雛禽及種畜禽、飼料原料及產品、畜禽水產品運輸車輛。對一些縣、鄉、村封村封路、一概勸返等不恰當做法,要堅決予以糾正。
通知要求,千方百計推進當前養殖業解困。幫助重點養殖場(戶)和飼料企業、屠宰企業建立對接機制,協調金融機構解決家禽養殖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落實活禽交易市場分類管理,必要時地方政府要采取禽肉、禽蛋產品臨時收儲措施。“點對點”協調解決好建筑用工問題,加大建筑材料供應和保障力度,確保各地新建和改擴建生豬養殖項目盡快開工復工。嚴格履行生鮮乳購銷合同,支持采取生鮮乳噴粉等應急措施。水產養殖要解決好對蝦、羅非魚、小龍蝦等產品壓塘嚴重問題,協調主產區和大中城市構建銷售流通對接關系。(完)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養殖業 復工 印發 通知 飼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