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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加大醫用防護服分級分類供給
新華社北京1月29日電(記者張辛欣)記者29日從工信部獲悉,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物資保障組29日印發《關于疫情期間防護服生產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為緩解目前醫用防護服生產供應嚴重不足問題,我國進行海外標準銜接,加大分級分類供給。其中,增加符合歐盟標準的緊急醫用物資防護服供給,并對其實行定點生產、標識標記管理,用于隔離留觀病區(房)、隔離病區(房)等。
工信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緊急醫用物資防護服應符合歐盟醫用防護服EN14126標準(其中液體阻隔等級在2級以上)并取得歐盟CE認證,或液體致密型防護服(type3,符合EN14605標準)、噴霧致密型防護服(type4,符合EN14605標準)、防固態顆粒物防護服(type5,符合ISO13982-1&2標準)。
緊急醫用物資防護服實行定點生產,標識標記管理。即只能由定點生產企業生產,定點生產企業應保證產品質量與執行標準相一致。產品外包裝正面應醒目標注產品、產品名稱、產品使用范圍、產品號型規格、產品依據標準編號、定點生產企業名稱等信息。緊急醫用物資防護服僅用于隔離留觀病區(房)、隔離病區(房),不能用于隔離重癥監護病區(房)等有嚴格微生物指標控制的場所。
物資保障組已確定第一批定點生產企業名單。以上措施屬于此次疫情防控的臨時應急措施,疫情結束后自行解除。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防護服 醫用 生產 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