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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缺藥品將有重點監測清單
(首席記者劉志勇)1月1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藥政司公布《國家短缺藥品清單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月14日。
《征求意見稿》提出,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家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工作會商聯動機制成員單位,制定國家短缺藥品清單和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重點監測清單,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以同期納入3個及以上省級短缺藥品清單,省級聯動機制通過直接掛網、自主備案和藥品儲備等方式,在一定時間內仍無法有效解決短缺問題的藥品,形成國家短缺藥品基礎清單。國家衛生健康委承擔短缺藥品監測工作的部門,根據國家短缺藥品多源信息采集平臺監測信息等進行綜合分析,形成國家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重點監測基礎清單。國家衛生健康委成立專家庫,對兩個基礎清單進行論證,分別形成推薦清單;有關部門對推薦清單中藥品進行復核及審核后發布。
編輯:劉暢
關鍵詞:藥品 短缺 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