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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出臺
本報訊(陳明麗 記者 王有強)12月9日,《中共河南省委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意見》以貫徹落實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精神為主線,結合河南政協工作實際,出臺了一系列務實舉措,被政協系統解讀為“干貨滿滿、亮點紛呈”。
政協工作離不開黨委、政府的支持。《意見》規定,落實將市縣黨委抓政協黨建工作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核、納入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黨委、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要領辦重點提案;鄉鎮(街道)黨(工)委要支持政協工作召集人開展工作,將其所需工作經費列入預算;政協委員所在單位要將委員參加政協活動視為同等工作量,并按照有關規定報銷差率費、發放補貼。
基層是政協工作的薄弱環節,針對市縣政協基礎工作、人員力量薄弱的問題,《意見》規定,轉崗到市縣政協擔任專門(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人員,工資關系原則上保留在原單位;探索建立縣級政協專門委員會聯合辦公機制,解決專委會“一人委”問題。此外,《意見》還規定,加強市縣政協信息化建設,構建政協系統縱向聯通的信息化建設。
與此同時,《意見》也對基層政協工作職能給予拓展和明確:探索在縣級政協建設“有事好商量”協商平臺,走進鄉鎮、街道和有條件的行政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等,結合實際開展簡便有效的協商活動,把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參與基層治理的效能;拓展基層“委員之家”、“委員工作室”等平臺功能,面向各族各界群眾開展學習教育、政策宣講、交流聯誼、解難紓困等活動,更好地凝聚共識、傳播共識。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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