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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總理能否組閣 最高法拒絕裁定
以色列最高法院2日拒絕就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能否在3月議會選舉后受權組閣作出裁決,說在選舉前作裁定“為時過早”。
最高法院3名法官說,競選期處于“不確定領域”,選舉后總統將授權何人組閣有待觀察。
以色列法律就受到指控的政治人物能否在議會重新選舉后受權組閣存在模糊地帶。就一些法律專家的請求,最高法院法官去年12月31日開始討論相關事宜。
就最高法院2日決定,內塔尼亞胡最大政治對手、藍白黨領導人本尼·甘茨經由“推特”說:“內塔尼亞胡將在投票站接受公眾審判,而且我們會贏?!?/p>
內塔尼亞胡去年年底因涉嫌3起貪腐案件面臨受賄、欺詐和背信3項罪名指控,成為以色列首名受到刑事指控的在職總理。他1日晚向議會申請議員豁免權。這意味著貪腐訴訟的開庭審理時間將延后數月,因為豁免申請很可能要等到3月選舉后才能接受議會表決,而豁免申請程序完畢,訴訟進程才能開啟。
法新社報道,以色列在職總理只有確認獲罪且窮盡全部上訴渠道后才會被勒令辭職,但沒有司法豁免權。
按照美聯社的說法,外界普遍預期以最高法院推遲裁定。判定內塔尼亞胡無權組閣將觸發重大政治危機,加劇政府與司法機構間緊張關系。
以色列定于3月2日舉行1年內第3次議會選舉。去年4月和9月的兩次選舉均未能產生新一屆政府。(海洋)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組閣 總理 裁定 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