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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不斷鞏固發展——全面從嚴治黨縱深發展之“反腐篇”
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題: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不斷鞏固發展——全面從嚴治黨縱深發展之“反腐篇”
新華社記者王鵬
“取得全面從嚴治黨更大戰略性成果,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一年前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開啟了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篇章。
2019年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刻把握黨中央重大判斷,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穩住高壓態勢、穩住懲治力度、穩住人民群眾對正風反腐的預期,深化標本兼治,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不斷鞏固發展。
一體推進“三不”體制機制
“陜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云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士余同志配合審查調查”“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一系列嚴重違紀違法中管干部接受審查調查的消息,釋放出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斗爭的強烈信號。
新形勢下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系統集成、注重協同高效,加快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不斷推進反腐敗工作向高質量發展。
——突出重點減存量、遏增量,持續強化不敢腐的震懾。
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受賄行賄一起查。對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增量,特別是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腐敗存量分清先后主次、輕重緩急,已充分暴露出來的優先查處,已成為全面從嚴治黨、反腐敗障礙的優先查處。
2019年1月至1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中管干部42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0人;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55.5萬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8.5萬人,涉嫌犯罪移送檢察機關1.9萬人,再次表明黨中央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堅定決心。
——堅持查改并進、以案促改,構建不能腐的制度體系。
做好查辦案件“下半篇文章”,推動建立健全制度規范。一方面注重加強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部門和行業的監督,推動重點領域監督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設,推動形成科學決策、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消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另一方面精準提出紀檢監察建議,推動案發單位汲取教訓,補上制度短板,把制度“籠子”建得更加嚴密。
——發揮綜合效應、促進形成良好氛圍,筑牢不想腐的堤壩。
加強對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人員的思想道德和黨紀國法教育,引導他們堅定理想信念,堅守初心使命,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堤壩。同時,充分運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用好懺悔錄等反面教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個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必須一體推進、同向發力。在高壓懲治的震懾和黨性教育的感召下,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的人數大幅增加,充分彰顯了“三不”的疊加效應。
狠抓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
以正風反腐的實際成效,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政治立場,把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不斷厚植群眾基礎。
——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為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嚴厲懲治扶貧領域違紀違法行為,堅決維護基層群眾切身利益。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優先受理、從快辦理、高質量處置,嚴厲懲治一批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等違紀違法問題,堅決糾正脫貧攻堅工作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019年1月至11月,全國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7.08萬個、處理9.9萬人。
——聚焦教育醫療、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民生領域,嚴厲懲治“蠅貪”“蟻腐”,確保中央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把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作為政治監督的重要內容,堅決向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亮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開展“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專題調研,督促省、市、縣黨委和紀委監委深入縣鄉檢查督查,對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決不放過,對失職失責的黨委和紀委“雙問責”。推動縣鄉紀委監委整合基層辦案力量,嚴厲查處惠民政策落實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2019年1月至11月,全國查處民生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8.64萬個、處理11萬人。
——聚力掃黑除惡“打傘破網”,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黑龍江哈爾濱“李氏三兄弟案”、湖南新晃“操場埋尸案”、江西宜黃陳輝民陳輝發涉黑案、云南孫小果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持續精準發力,重拳出擊,不斷取得重大戰果。
專項斗爭以來,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4.72萬起,處理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5.45萬人,移送司法機關6393人。全國打掉的2708個涉黑組織中,1839個背后查出“保護傘”。處理村(社區)干部近7000人。
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成效顯著
2019年5月29日,外逃6年多的云南錫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云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肖建明回國投案,主動退繳違紀違法所得。
異國他鄉,曾是腐敗分子妄想的“避罪天堂”。
通過深化反腐敗國際合作,推進追逃防逃追贓一體化建設,讓腐敗分子無處可逃。
2019年1月28日,“天網2019”行動啟動,其中國家監委牽頭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公安部開展“獵狐”專項行動,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等相關部門開展預防、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專項行動,最高法牽頭開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追贓專項行動。
不斷織密的天羅地網,帶來了追逃追贓成果的捷報頻傳。
“百名紅通人員”莫佩芬、肖建明、劉寶鳳、黃平先后回國投案;
國家監委首次牽頭開展境外集中緝捕行動,提請柬埔寨執法部門將于蕩、林舜濤、詹偉勝、項亨達等4名藏匿在柬職務犯罪嫌疑人緝捕歸案;
加大對國企和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外逃人員的追緝力度,外逃25年的袁國方和外逃18年的李海鷹先后回國投案;
……
2019年1月至11月,全國共追回外逃人員1841名,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816人,追贓金額40.91億元,彰顯黨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態度和決心。
為進一步提升追逃追贓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國家監委依據有關國際公約、雙邊條約和反腐敗執法合作諒解備忘錄等機制,積極與外方開展刑事司法協助、引渡、遣返等執法合作,提升運用法律手段開展追逃追贓的能力和水平。
我國還深化多邊雙邊交流,積極參與全球反腐敗治理,充分利用重大多邊雙邊外交場合,凝聚各方共識。參與制定相關規則,為全球反腐敗治理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發展 腐敗 反腐敗斗爭 壓倒性 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