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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的建議都點到了“要害””
全國政協社法委對口協商“鄉村治理創新”小記
人民政協網12月23日電(記者 謝靚)為委員、專家與有關部門的協商“搭臺”,是政協專門委員會的一項重要工作。12月19日下午,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就做了這樣一件“搭臺”的事——召開“鄉村治理創新”對口協商座談會。
鄉村治理創新事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大背景下,讓全國政協委員、基層代表、專家與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坐在一起,就這一課題面對面協商,可謂恰逢其時。而且,在社會治理領域建言獻策,也是全國政協社法委發揮自身優勢的體現。
今年10月,全國政協副主席汪永清率黨外委員視察團赴浙江、云南兩省,就鄉村治理創新開展視察。視察中,委員們為新時代鄉村社會的生機活力感到欣喜,也為其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感到擔憂。
培養帶頭人,需要堅強有力的農村基層黨組織。全國政協社法委副主任陳智敏建議強化村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建立健全以基層黨組織為領導,村民自治組織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其他社會組織為補充的村級組織體系。
“委員的建議都點到了問題的‘要害’”,中央組織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表示,中組部將強化基層黨建的引領作用,同時研究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問題的機制,選好用好農村帶頭人的機制,引導黨員在鄉村治理中當好“生力軍”。
“農村的事兒是‘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村級組織日常承擔的任務繁雜,干不好就要追究責任。”楊玉成委員認為,當前縣鄉村治理職責定位不清,建議理順縣鄉村權責關系,由縣級抓統籌,村級抓服務。
對于楊玉成的觀點,農業農村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很贊同:“村級組織承擔的事務多,壓力確實很大。”他告訴大家,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其中對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作出了明確安排部署,他們將認真貫徹落實,會同相關部門切實減輕村級組織負擔。
霍學喜委員認為,在強化鄉村治理的制度規范、政策激勵方面,應引導組織村民積極廣泛參與。談到這個話題,來自基層政協的代表———廣東省信宜市政協主席楊志宇講述了信宜市建立村務協商議事會的例子。他說,信宜市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開展基層協商,邀請本村黨員代表、政協委員、經濟能人、杰出鄉賢、海外華僑組成協商議事會,“目前信宜共有403個村務協商議事會,協助解決各類問題1800多件。”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回應稱,當前基層協商活動越來越普遍,“我們會著力推動基層協商,規范相應的程序。”
在甘肅省掛職的黃寶榮委員對村級集體經濟基礎薄弱感到擔憂:“我在西部地區看到,集體經濟基本沒有增收渠道,主要靠政府投入,而有些集體經濟發展較好的往往增收模式單一,自我造血動力不足。”中組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回應說,去年,中組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堅持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通知》,由中央財政扶持帶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在這方面將加大扶持力度。
會上,委員們暢所欲言,部委積極回應,闡釋政策、增信釋疑,雙方在協商中不斷凝聚起共識。基層社會治理需要多方參與、多元建言,全國政協社法委在這個重大課題上積極“搭臺”,彰顯了政協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獨特作用。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委員 協商 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