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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加強藥品價格常態化監管
新華社北京12月9日電 (記者屈婷 張泉)如何在市場條件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如何應對處置藥價供應異常變動、短缺藥惡意漲價……針對當前藥品價格領域亟待解決的問題,國家出手了!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日印發《關于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將加強藥品價格常態化監管,強調重點以醫保引導“藥價”市場秩序的穩定。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說,意見的出臺是為了明確現階段藥品價格管理的基本政策,構建藥品價格常態化監管機制的制度框架,落實短缺藥品保供穩價的各項相關政策。
據介紹,國家醫保局將綜合運用監測預警、函詢約談、提醒告誡、成本調查、信用評價和信息披露等手段,建立健全市場條件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有效藥品價格監管機制。
比如,針對某些藥品價格和供應的異常變動,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及時調查了解情況并妥善應對。監測和應對情況要定期報送國家醫保局。國家醫保局集中整理分析后向有關部門和地方預警重點監管品種。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意見,我國將依托省級藥品招標采購機構,推進建設區域性、全國性藥品聯盟采購機制,統一編碼、標準和功能規范,推進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政策聯動。業內人士認為,區域性、全國性藥品聯盟采購機制的建立,不僅將充分發揮“醫保之手”對價格的引導作用,也將是藥品價格加強常態化監管的重要依托。
意見還對銜接完善現行藥品價格政策、做好短缺藥保供穩價作出規定,包括堅持以市場調節為主的政策方向,發揮醫保體系對藥品價格引導作用,推進形成合理的藥品差價比價關系;允許符合條件的短缺藥品由企業直接報價掛網或醫院自主備案采購,并就直接掛網和備案采購的規則進行細化等。
據悉,針對前期有關方面反映的少數藥品價格異常變動問題,國家醫保局已開展監測、排查和分析。國家醫保局還將采取進一步措施,防范短缺藥品惡意漲價和非短缺藥品“搭車漲價”。
編輯:劉暢
關鍵詞:藥品 價格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