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要聞
湖北:開發區管理機構可對高層次人才實行特崗特薪
新華社武漢12月9日電(記者 梁建強)根據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近日通過的《湖北省開發區條例》,開發區管理機構可對高層次人才實行特崗特薪。
條例明確,開發區管理機構對招商引資和專業崗位急需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領軍人才、特殊人才,可實行特職特聘、特崗特薪;可探索實行開發區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的高級職稱直聘制度。
記者9日從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了解到,條例中所稱的開發區,包括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國家級開發區和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工業園區、產業園等省級開發區。
條例規定,開發區所在地政府和開發區管理機構應當制訂高層次人才、高技能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養、服務、激勵等相關辦法,為開發區人才簽證、停(居)留、項目與獎勵申報、執業、創新創業、購買或者租賃住房、子女入學、醫療保障等提供便利。
據悉,這一條例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開發區 高層次 管理機構 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