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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監管部門對電商平臺念起緊箍咒 兩大問題最受關注
虛假宣傳產品質量兩大問題最受關注
“雙11”購物狂歡開啟監管部門對電商平臺念起緊箍咒
● 作為電商法實施后的首個“雙11”,近日,多地職能部門紛紛約談電商,針對“雙11”可能出現的亂象,對電商平臺念起“緊箍咒”。
● 虛假宣傳、產品質量是近幾年“雙11”期間消費者投訴較多的問題。從北京、上海等地市場監管系統或指導或約談的情況來看,這兩大問題確實非常突出。
● 平臺企業應進一步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管理,健全完善產品質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主動開展產品質量檢查,不得銷售法律法規等禁止銷售的產品,建立問題產品處置制度。
本報記者 張維
一年一度的購物狂歡節到來,這是一個全民繁忙的季節。
對于買買買的剁手黨而言,忙著比較各路價格,選擇心儀商品,做好優惠享受攻略;對于商家而言,忙著提前備足貨品、研究降價戰略、嚴防死守各種疏漏以免被罰下架從而錯過最佳賺錢季;對于平臺而言,一方面要為自己的經營者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一方面又要保證自己平臺上所售商品質優價廉,最具競爭力,緊張備戰如臨大考。
這也是監管部門的最忙季。作為電商法實施后的首個“雙11”,近日,多地職能部門都掀起約談電商熱潮,針對“雙11“可能出現的亂象,對電商平臺念起了“緊箍咒”。
多地約談指導電商
虛假宣傳首當其沖
“虛假宣傳、產品質量是近幾年‘雙11’期間消費者投訴較多的問題。”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蒙慧欣告訴記者。
的確,從北京、上海等地市場監管系統或指導或約談的情況來看,這兩大問題都尤為突出。
11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北京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郵政管理局,對10家重點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進行行政指導,督促企業規范開展“雙十一”網絡集中促銷活動。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平臺企業強化互聯網廣告管理,全面履行對促銷廣告的檢查核驗義務,禁止發布內容不符或證明材料不全的廣告,禁止發布處方藥、煙草類廣告,顯著區分付費搜索廣告與自然搜索結果。
在上海,對于虛假宣傳的關注更是涉及近年來的“網紅帶貨”現象。11月2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通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委、上海海關、市網信辦、市郵政局、市知識產權局、市藥品監管局等市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召集22家重點電商企業,召開“規范雙十一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行政約談會。
在這場約談會上,相關部門通報了今年以來網絡市場發展和監管情況,其中首當其沖的問題即為存在虛假宣傳等問題。據通報,今年1-9月,上海市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辦涉及網絡違法廣告、不正當競爭等案件2000余件。其中社交筆記、視頻直播、網紅導購中的一些電商主播為了博眼球,沖銷量,對商品做虛假宣傳,甚至以詆毀競爭對手商譽的方式變相抬高自己。
這不由得讓人想起近來的熱搜話題,即有著“口紅一哥”稱號的現象級網紅主播李佳琦,因為一場不粘鍋直播過程出現“翻車”。在“雙11”的爭奪客戶大戰中,一向被視為競爭利器的“網紅帶貨”是否涉及虛假宣傳問題,顯然已經受到監管部門重視。
11月1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已出手,發布了關于加強“雙11”期間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范,不得夸大其辭,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產品質量仍是痛點
假貨風險困擾買家
在虛假宣傳之外,另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產品質量。
針對產品質量監管,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平臺企業進一步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管理,健全完善產品質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主動開展產品質量檢查,不得銷售法律法規等禁止銷售的產品,建立問題產品處置制度,對有關部門通報、輿情反映的產品質量風險信息,及時有效處置,控制風險。
上海約談會上提出,部分商品存在質量問題。一些低價商品質量不過關;部分電腦平板、手機數碼類商品以舊充新,涉嫌二次銷售;海淘類商品(化妝品、母嬰用品等)存在假貨,真偽難辨。
事實上,產品質量也是消費者最關心的話題。“要看促銷力度,要比較價格,但這肯定不是唯一考慮的因素。”小雯(化名)告訴記者,買到質量靠譜的更重要,已經懷孕的她正在網上搜索燕窩的信息,“入口的東西,又是這個特殊時候,真的很怕買到假貨”。
小雯的擔心并非沒有道理。就在今年4月,我國一次性查獲了價值40億元的350噸走私燕窩,這些燕窩中有大量用漂白、刷膠、黏接等方式制作。
“我國燕窩進口量和消費量呈現井噴式暴漲,很多以跨境電商為名的平臺和個人賣家,將大量非正規渠道的燕窩帶入國內市場,存在亞硝酸鹽含量超標、雙氧水漂白、發霉、細菌超標等眾多安全隱患。這種形式和走私案件的性質一樣,是非法的。”全國城市農貿中心聯合會會長、世界批發市場聯合會主席兼亞太工作組主席馬增俊告訴記者。
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博士孫利說,2011年血燕事件之后,國家加強進口燕窩的監管,對燕窩執行進口食品注冊管理制度,只有獲得中國海關總署注冊的企業才可向我國出口燕窩。同時,根據國家相關部門的法規政策,在我國銷售的燕窩必須有國家認可的溯源碼,不過,目前國內很多渠道仍在大量銷售沒有溯源碼的燕窩,這類燕窩可能會存在亞硝酸鹽超標等較多安全問題。未經過海關檢驗檢疫、沒有溯源碼的燕窩,如果流向市場,將為消費者的健康埋下嚴重安全隱患。
加強電商平臺自治
質量是核心競爭力
如何加強包括燕窩等在內的一切產品的質量管控,讓消費者在這個“雙11”能夠放心買買買?
在監管部門加強監管的同時,網絡平臺應當在產品質量方面承擔何種責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叢立先認為,從規則上來看,網絡平臺在產品質量方面的責任還不是很明晰。目前,有關網絡平臺在產品質量方面的責任,主要體現在如下規定中: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七條關于電商平臺自營與他營(平臺內經營者)業務的責任、第三十八條關于電商平臺區分情況對他營產品責任承擔連帶責任或相應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關于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食品藥品糾紛案件的相關司法解釋。
不過,這并不影響加強平臺自治正在成為一種治理方向。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雙11”出現了電商平臺自發的史上最大規模的質檢行動。包括權威質檢機構和行業協會在內的36家機構組成的“京東質量督查聯盟”,在大促前和大促期間,前往全國各地的京東倉庫和京東平臺上銷售的品牌的生產源頭,駐倉、入廠對近萬個品類的商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和抽查抽檢,以保證消費者產品品質。而大規模邀請專業機構在大促期間前往電商倉庫及品牌商工廠進行全產業鏈檢查抽檢,這在電商行業尚屬首次。此外,今年京東首次將“商品質量指數”作為報名參加大促的門檻,這套指數包括消費者評論、退換修、客訴、京東及政府相關部門檢測結果等12大類指標。經過評估篩選,6萬件商品被剔除出大促。
在燕窩的質量管控上,京東在此前已經實施的平臺所售干燕窩必須全部有溯源碼的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升級品質管控舉措,宣布針對“非正規進口、無溯源碼、亞硝酸鹽超標的燕窩”推出假一賠十的新舉措。為落實以上舉措,京東特別聘請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為京東燕窩品類的監督、檢測機構。
100多家各類電商平臺參與的激烈競爭大戰在今年“雙11”已然打響,無論怎樣各出奇招,競爭到最后一定是品質管控能力和產品質量的競爭。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平臺 監管 電商 燕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