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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破產法庭將對北京破產案件集中管轄
北京破產法庭將對北京破產案件集中管轄
新華社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吳文詡)記者29日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從2019年11月1日起,北京市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及企業破產案件的管轄將進行調整,全市區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公司的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相應的衍生訴訟案件以及跨境破產案件將由北京破產法庭集中管轄。
北京破產法庭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原有的清算與破產案件專業審判庭基礎上組建的法庭,于2019年1月30日揭牌成立。北京市一中院院長吳在存介紹,截至今年9月底,北京破產法庭收、結案的破產案件總數分別為175件和143件,申報債權數額97億元,確認債權60億元,管理人接管債務人財產4億元,處置財產4854萬元。破產法庭成立以來,圍繞優化營商環境,探索構建破產挽救機制,為困境企業引入近10億元資金,1900萬元職工債權全額清償,網絡拍賣成交率100%。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靳學軍表示,在首都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經濟政策及產業結構大幅調整背景下,北京破產審判肩負著通過破產法的市場化實施,促進“僵尸企業”依法退市,救助具有挽救價值的困境企業,服務保障首都營商環境建設等任務。由北京破產法庭對全市破產案件集中管轄,有利于進一步合理配置全市破產審判資源,切實提升破產審判司法能力和案件質效,提高北京破產審判專業化水平。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北京 破產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