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人物·生活>聚·焦點聚·焦點
楊玉龍:交友軟件對未成年人不能不設防
作者:楊玉龍
據媒體報道,手機已經成為孩子們生活中的一個重要工具。有些未成年人注冊交友軟件,踏入本屬于成年人的交友領地;有些孩子甚至用微信互推好友的方式盲目擴大朋友圈,打開了一扇危險的大門。媒體在采訪中發現,現實中已經出現了不少未成年人通過手機APP、微信交友繼而遭到他人性侵的案例。
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社交軟件被廣泛使用。但是,對于未成年人來講,他們對社會的認識程度、自我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卻差的很遠,很容易受到誘惑或傷害。也就意味著,倘若在社交軟件注冊上不設置門檻,或者把關不嚴,極容易給他們造成傷害。誠如報道顯示,利用交友類軟件性侵案件呈多發趨勢。這亟待引起重視。
首先,相關企業當切實負起責任。比如,據調查,有的交友APP用戶協議中盡管有18歲門檻警示語,但在具體注冊環節,只要選擇的年齡達到18歲,就可以通過,既不需上傳身份證,也沒有額外驗證程序。這顯然是企業沒有盡到責任。所以,對于企業當對此重視起來,加強實質審核,為未成年人打造安全的網絡環境。
其次,應加大監管力度。針對未成年人可以通過虛報年齡予以注冊登錄,存在管理上的巨大漏洞的問題,有的檢察院還專門給相關機關發出過檢察建議,督促其加強對網絡交友平臺的監督管理。但是,更應該注意的是,監管部門對此類社交軟件當完善監管機制,比如,要求交友平臺進行實質性的身份驗證,更須加大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以凈化行業發展環境。
再者,學校應強化網絡素養教育。應該認識到,網絡時代,未成年人不能夠脫離網絡。所以,教會他們正確使用網絡很有必要。比如,可以攜手公安、檢察院等,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提高在校學生自覺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尤其對未成年人因微信互推朋友圈交友被陌生人性侵的案例,學校更須警鐘長鳴。
再次,家長應盡到監護之責。家長對孩子的上網應進行必要性干預。比如,家長要管控好自己的上網時間,為孩子做好示范;教會孩子一些基本的網絡安全常識,誠如保存好上網賬號與密碼,謹慎與陌生人私自見面等。同時,也應教會孩子面對不法侵害時,選擇正確的方式保護自己。而這些,家長做到位了,孩子才能免遭受一些傷害。
總而言之,交友軟件對未成年人不能不設檻。當然,構建起安全的網絡生態環境,也需要多方位共同努力。尤其是,作為互聯網和軟件企業,也應該擔負起社會責任來,不能為了追求用戶量和經濟效益,對可能出現的違法犯罪苗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于存在的審核漏洞就需舍得投入,而這本就是應有的擔當。(楊玉龍)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交友 未成年人 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