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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印發意見:穩定生豬生產 促進轉型升級
國辦印發意見 穩定生豬生產 促進轉型升級
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保障豬肉基本自給為目標,立足當前恢復生產保供給,著眼長遠轉變方式促轉型,強化責任落實,加大政策扶持,加強科技支撐,推動構建生產高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布局合理、產銷協調的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更好滿足居民豬肉消費需求,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要穩定當前生豬生產,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加大生豬生產扶持力度,規范禁養區劃定與管理,保障種豬、仔豬及生豬產品有序調運,持續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加強生豬產銷監測,完善市場調控機制。要加快構建現代養殖體系,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積極帶動中小養豬場(戶)發展,推動生豬生產科技進步,加快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大對生豬主產區支持力度。要完善動物疫病防控體系,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強化疫病檢測和動物檢疫,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建設。要健全現代生豬流通體系,加快屠宰行業提擋升級,變革傳統生豬調運方式,加強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
《意見》強調,要強化政策措施保障。一是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完善生豬政策性保險,提高保險保額、擴大保險規模,并與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聯動,鼓勵地方繼續開展并擴大生豬價格保險試點。創新金融信貸產品,探索將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等納入抵質押物范圍。二是保障生豬養殖用地。完善設施農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取消15畝上限,保障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需要。三是強化法治保障。加快修訂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研究修訂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健全生豬產業法律制度體系。加大執法監管力度,依法查處生豬養殖、運輸、屠宰、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
《意見》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實。各省(區、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將貫徹落實情況報國務院。
編輯:秦云
關鍵詞:國辦 生豬 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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