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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學生盜取上億條個人信息 在境內外網絡公開售賣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提起公訴。經查,嫌疑人劉某某系一名剛滿18歲的在校學生,自學軟件編程技術,研發黑客軟件,利用網站注冊漏洞盜取公民個人信息上億條,在境內外網絡公開售賣。
據悉,去年9月,無錫市惠山區警方接到網友舉報稱,有人在論壇、貼吧等平臺售賣公民個人信息以及盜竊信息所用的黑客軟件。警方根據線索立案偵查,跨省抓捕了江西籍26歲犯罪嫌疑人付某。
2019年1月,此案被移送至惠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據犯罪嫌疑人付某交代,其對軟件編程和黑客技術有濃厚興趣,于2018年年初在某網絡交流論壇中向一個網友請教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方法,并從對方處購買了一款黑客軟件用于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后犯罪嫌疑人付某被提起公訴,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根據付某的線索,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浮出水面。2019年4月,惠山警方尋根溯源,抓獲了剛滿18歲正在某中學高三就讀的學生劉某某。經查,嫌疑人劉某某系一名理科生,自學了計算機技術,還通過翻墻軟件瀏覽境外網站“取經”。到高中階段,劉某某已具備獨立編程的能力。
據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交代,從2017年下半年開始,其在各大論壇、貼吧看到查詢網絡用戶個人信息的方法,就想通過學到的技術獲取這類信息。不久后,他成功編寫出一款軟件,可通過內置接口,對接到各網站后,輕松獲取網站用戶賬號和對應的手機號。后因為軟件操作過于繁復且不能批量獲取信息,他決定構建屬于自己的“信息數據庫”。
根據設想,劉某某重新編寫出了一款能夠批量獲取信息的軟件,將軟件接口與某網站進行對接,成功獲取了這個網站的用戶賬號以及對應的手機號碼。劉某某租用了網絡數據對信息進行儲存,并專門在境外租用10多臺服務器支持操作。僅一個月,劉某某就非法獲取了約1億條公民個人信息,全部存儲于數據庫中。
為了不讓其他同行發現漏洞,劉某某于2018年8月向其盜取個人信息的網站反饋,將網站存在的漏洞進行封堵。此后,他在境內網絡建立起微信、QQ群,在境外使用“telegram”等聊天工具,自助編寫“信息查詢”機器人,將數據庫通過微信、QQ等群聊以包月查詢的形式向他人兜售,并且通過連接VPN翻墻在境外以比特幣為交易貨幣販賣數據庫長達兩個月,共計獲利約兩萬元。后擔心公安機關發現,劉某某將數據庫封存不再售賣。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某某 網絡 售賣 網站 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