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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人民法院對這類案件零容忍
記者對話最高法大法官: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人民法院對這類案件零容忍
聘用的“色狼教師”猥褻兒童,培訓機構要承擔什么責任?組織未成年人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等違法活動構成什么犯罪?對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宣告“從業禁止令”有哪些作用?如何督促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履行撫養義務?如何切實解決“困境兒童”中的困難?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發布典型案例,聚焦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與少年司法制度創新,中國之聲記者孫瑩 獨家專訪最高人民法院胡云騰大法官,進行解讀。
人民法院對于此類案件零容忍
典型案例顯示,上海一家教育投資有限公司設立的辦學中心聘請的老師趙某,多次、長時間對學習書法的8歲女童李某進行猥褻,被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且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禁止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李某認為教育投資公司違法聘用有猥褻兒童前科、無資質的趙某,是猥褻兒童的幫兇,將其告上法院索要民事賠償。法院判決被告公司用人“失察”,放縱猥褻發生,支付原告精神損失賠償金3萬元。二審法院調解結案。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胡云騰分析:“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僅被害人的身體遭受到傷害,而且會使他們的心理和精神也受到嚴重傷害。賠償未成年被害人的康復費用,既包括身體康復費用,也包括精神康復費用,所以,相關法院判令聘用‘色狼教師’的培訓機構,承擔賠償未成年被害人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對于提醒、警示相關教育培訓機構依法履行雇人、管人職責,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具有示范意義。”
典型案例顯示,被告人趙某、譚某、譚某某等人以賣化妝品,月薪兩、三千元為由,誘騙13歲至16歲少女離開自己生活的城市,到其他城市文化宮內的KTV從事有償陪酒、陪唱。法院以拐騙兒童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對三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胡云騰分析:“組織未成年人到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這種行為具有明顯的社會危害性,一是危害社會治安管理和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二是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和健康權,三會使他們處于可能遭受侵害的風險之中,還有可能誘使這些未成年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因此,對這類行為必須依法懲處,情節嚴重的,要按照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論處。”
典型案例顯示,利用給15歲女生進行補課的便利實施猥褻的林某,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同時被宣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禁止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胡云騰分析:“本次發布的全國首例性侵類宣告從業禁止案件,對于推動構建涉性侵人員的信息庫,加強相關行業入職人員的審查管理,也是全國法院的首創案例,對于減少這些有性侵前科劣跡人員的再犯機會,降低未成年人被侵犯的風險,也具有積極意義。”
胡云騰表示:“發布這些案例就是要表明人民法院對于此類案件零容忍的堅決打擊立場,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護、撐起一片清澈湛藍的天空。”
胡云騰:讓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比父親更有力量,比母親更為慈祥
孩子是愛情的結晶,也是夫妻感情的紐帶,而家庭應該是孩子的港灣,如果這個港灣出現了問題,最受傷害的往往就是未成年人。在最高法司法案例研究院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涉及家事審判,有兩起涉及困境兒童問題。少年司法制度究竟該如何創新,來幫助、救助這些孩子?繼續來了解胡云騰大法官的分析。
從實踐中看,少年、家事審判還存在很多需要解決的問題,最高法大法官胡云騰分析:“比如,變更兒童的撫養權以后,其父母是否如何履行撫養義務?在監護人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或者由于種種原因不能履行財產監護職責的時候,未成年被監護人的財產權如何保護?又比如,父母雙亡的孩子誰來監護,誰來保護他們的權利?”
最高法司法案例研究院發布的典型案例顯示,法院在調解解決變更撫養權糾紛后,委托觀護員開展判后社會觀護工作,督促孩子的父母盡職履行撫養義務。這項制度使得與家人矛盾升級、被學校勒令退學、數次被送至行為矯治學校、四處流浪的小兵,與父母關系得到改善,對生活更加自信,并重歸校園,步入正常的學習生活軌道;8歲喪母、10歲喪父的小喬,愿意跟外租父母一起生活,但父母留給她的30萬存款由居委會指定的監護人叔叔保管,最后法院準許了案外人擔任監管人的協議;在一起離婚案中,為保護身患疾病的幼童的權益,法院首創兒童權益代表人機制,聘請婦兒干部以及青少年社工作為:兒童權益代表人,參與訴訟。涉案兒童得到了來自父母的完整關愛。
胡云騰分析:“通過指定社會組織監護和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讓第三人擔任相關兒童權益的代表人,這些都是法院進行少年家事審判改革的成功探索,有關的改革探索經驗,為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打開了‘一扇窗’,對于推進少年家事立法的完善,構建符合少年家事審判特點和規律的審判體系、機構、組織和程序,也是有積極意義的。”
針對“事實孤兒”和親生母親虐待兒子的典型案例,胡云騰說:“在審判實踐中,最讓人心疼的就是陷入困境中的孩子們,他們有的是‘事實上無人撫養兒童’,有的是被親生父母長期虐待的孩子,需要切實解決他們獲得救助的法定程序。論壇發布的相關案例,通過宣告離家出走的監護人失蹤或死亡,解決監護人資格撤銷及撤銷后的未成年人安置問題,從而讓孩子得到有效扶助;或者通過指定村委會作為監護人,相關法院的審判創新,為這些可憐的孩子走出困境貢獻了司法智慧。”
胡云騰強調,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呵護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要始終貫徹優先保護、特殊保護和重點保護的政策價值取向,要群策群力,讓保護未成年人的“政法工作一條龍”和“社會工作一條龍”都共同發力。
胡云騰:“讓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無死角,無燈下黑。對嚴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的犯罪行為嚴厲懲治。讓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比父親更有力量,比母親更為慈祥。”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未成年人 保護 權益 胡云 云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