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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主持進群打假被“踢”,有些“灰色幽默”
央視主持進群打假被“踢”,有些“灰色幽默”
議論風生
李鬼遇李逵,李逵打假反被李鬼“踢”,這不只是個笑話。
掃碼入群,央視主播在線指導、每天10分鐘,讓你的聲音更動聽、讓普通話更標準,不走音,不尷尬……如果在朋友圈看到這樣一則廣告,你心動不心動?
近日,一則“央視主持人尼格買提進群打假被踢”的新聞,引發輿論關注。尼格買提在微博稱,他發現了一個自稱“央視主播在線指導提升普通話水平”的微信群。之后他進群打假,在群里發出文字提醒“我是尼格買提,這個群和廣告都是騙人的。大家別上當!別再發了,全是假的。”結果被踢出群。
“李鬼遇李逵,李逵打假反被李鬼‘踢’”,不得不說,這一幕頗具戲劇性。尼格買提講述這番經歷后,很多網友也現身說法,講起了自身也曾被騙的遭遇。
近年來,假冒名人、明星、作家等行騙的現象并不少見。什么“零基礎跟著央視主持人免費學習”“跟著董卿免費學朗讀”之類的,都是冒名賣課或是借此導流吸粉,其手段也很套路化:利用名人的知名度招徠顧客,免費推送名人的部分內容資源,再借機推銷各種收費課程。更有甚者,從賣課搖身一變,變成炒期貨、微商群。
對此類欺詐行為,《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就明確,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如其所說,不能做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
雖然對“李鬼”的懲治依據不少,但現實中很多“李鬼”屢試不爽。對他們來說,冒充名人“割韭菜”的風險可能只是群被端,他們大不了重新再開一個。更何況,“被盯上”的幾率小之又小,那些受騙者或揭穿者可能還來不及發聲,就被踢出群。
鑒于此,顯然不能允許“李鬼”線上充“李逵”、線下打游擊,也不能等著被冒充者親自潛伏揭露騙局。
對社交平臺來說,有必要擔起主體責任,對這類冒充名人騙財的做法應該增強敏感度,非但要在出現疑似設套騙財的字眼時進行“風險提示”,還要對其露頭即打,并移交線索給警方,將隱蔽的冒名斂財網絡連根拔起、整個端掉。
央視主持進群揭露冒名斂財騙局被“踢”,有些“灰色幽默”——那些行騙者就是在“灰色地帶”游走行騙的。而要減少類似騙局,顯然要集平臺、監管者、受害者等多方合力,壓縮騙子寄生的“灰色空間”,不僅讓他們“出來行騙,遲早要還”,還要讓他們擔心要以付出沉重代價的方式“還”,而不敢“出來行騙”。
□戴先任(職員)
編輯:曾珂
關鍵詞:央視主持進群打假被“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