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河南省洛陽市欒川縣人民法院2號審判庭內,“20年后學生打老師”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常仁堯因犯尋釁滋事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常仁堯當庭表示將上訴。
當天,常仁堯妻子接受上游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會上訴,并將向相關部門反映,追究老師張某當年體罰常仁堯的責任。
編輯:曾珂
關鍵詞:將追究老師當年體罰學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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