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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逾兩成公立醫院進行薪酬制度改革
本報訊 (首席記者葉龍杰)6月14日,在國家衛生健康委召開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體制改革司巡視員朱洪彪介紹,全國有2800多家公立醫院開展薪酬制度改革試點(超過全國公立醫院總數的20%),落實“兩個允許”(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探索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
發布會材料顯示,上海、福建、安徽、江蘇、浙江、青海6省(市)已全面推開薪酬制度改革。重慶市將醫院經常性收支結余按不低于15%提取事業基金后,全部用于人員獎勵。福建省三明市實行“全員目標年薪制、年薪計算工分制”,以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為基數核定公立醫院薪酬總量,按照“工分”進行內部績效考核和分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醫院實行崗位薪酬制,重新設置醫療、醫技、護理、管理、保障等各系列崗位和級別,合理確定各崗位薪酬標準,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優化薪酬結構(崗位薪酬占70%、績效薪酬占30%),更加注重長期激勵。
關于持續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朱洪彪表示,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還要注重“兩個銜接”:一是和醫保做好銜接。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總體上不增加群眾負擔。二是和薪酬制度改革要銜接上。要改革公立醫院薪酬制度,逐步提高醫務人員的薪酬待遇,使他們的收入和勞動付出相匹配,使他們的收入能更加陽光。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薪酬 公立醫院 制度改革 國家 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