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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結束了 民國的考試竟然考這些!
圖中所示為一本民國二十五年(1936)發行的《普通考試備要》,32開本,總頁數340頁,由正中書局印行,編寫者為董汝舟。該書內容由9個章節及附錄部分組成,前面章節側重敘述了普考各項法規及辦理普考與應考普考的手續,后面的附錄則提供了各省市普考各類考試的試題。如第一章《普考籌備手續》中,就分4節詳盡敘述了如下細節:普考種類、審查應考資格、報名、典試委員會成立及其組織。該《備要》語句切實,不尚空談,資料翔實,連
各省考試錄取官員名單及各省應考人數與錄取人數名單都有,對當時應考人及辦理考試人員有很好的參考作用。
1929年8月,國民政府頒布《考試法》,1930年1月,成立了考試院。之后,一些具體的考試法規得到陸續頒布。僅就公務員考試種類來看,就有高等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三種形式。
民國時期的普通考試是選拔委任公務員的考試,并非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它是省級地方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選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對于當時省級地方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構成具有重大意義。就報考資格看,師范及高中畢業生、具備同等學力者(須經檢定考試及格)均可,此外,在教育行政機關服務滿3年以上者、高級小學以上的學校教職員也可報考。就考試內容來看,一般有如下幾個項目:三民主義、建國方略;國文、地理;憲法;法學;經濟學;社會學。不難發現,其涉及的內容比較廣泛。
與普考相比,高等考試是指推薦任職公務員的考試。這是與民國公務員等級分為簡任、薦任、委任三層次相對應的。而特種考試,則是指招考公務員中不能適用前兩種情況而特別舉行的考試,其種類繁多,“計有郵政、電務、鹽務、稅務、會計、銀行、土地、測量、人事行政等40余種。”
了解過去,對比現在。本書的持有者告訴筆者,閱讀該《備要》,對國內各大學校的歷史、文化教育會有更加深刻的認識。
編輯:楊嵐
關鍵詞:考試 民國 普考 高考 高考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