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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示今年首批領軍人才住房補貼名單 最高補貼75萬元
深圳公示今年首批領軍人才住房補貼名單,最高補貼75萬元
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公布了《深圳市住房保障署關于2019年度第一批次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領軍人才住房補貼發放條件申請人名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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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初步核查,截至2019年4月22日, 335位人才符合住房補貼發放條件。根據《公示》,15人選擇了租房補貼,320人選擇了購房補貼,沒有新增的領軍人才,從備注項看,住房補貼皆為“續發”。335人中,共有7名國家級領軍人才。
335位人才符合住房補貼發放條件的名單(部分)。 截屏圖
根據2015年1月1日實行的《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由用人單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擔,政府根據用人單位實際補貼情況確定補貼金額,但政府補貼金額不超過以下標準: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每年15萬元,總額75萬元;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每年10萬元,總額50萬元;
(三)后備級人才每年8萬元,總額40萬元。
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申請經審核合格后,由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門在5年內按年度發放。購房補貼續發期間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影響余額發放。
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申請經審核合格后,由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門按季度發放,標準為: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4800元/月;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3200元/月;
(三)后備級人才2560元/月。
此外,領軍人才可以申請租住免租金住房3年,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后備級人才應當具有深圳市戶籍。免租金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為: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不超過150平方米;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不超過100平方米;
(三)后備級人才不超過80平方米。
《公示》表明了購房補貼申請人須同時符合的條件:
1. 經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仍在有效期內;
2. 在深圳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3. 申請人(配偶)未在深圳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 申請人(配偶)已在深圳市擁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深圳市擁有不超過一套商品住房;
5. 地方級和后備級領軍人才須具有深圳戶籍。
租房補貼申請人須符合上述1、2、3項條件外,還須同時符合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的條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請人還應當符合上述第5項條件。
《公示》特別提示,申請人人才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到期第二個月停發住房補貼。人才經深圳市人社局期末評估合格的,可以申請續發補貼余額。
申請人離職的,離職當月停發住房補貼。申請人被深圳市新用人單位錄用后,可以由新單位申請續發補貼余額。
編輯:曾珂
關鍵詞:深圳公示今年首批領軍人才住房補貼名單 最高補貼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