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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違規收費勸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河南官方回應
原標題:河南官方回應學校勸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學生已勸返校園重新就讀
這兩天,中國之聲持續報道了河南省信陽市息縣關店鄉一所民辦學校存在違規收費問題,還勸退了處于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一事。息縣相關部門昨天(24日)回應中國之聲稱:已經暫停違規收費行為,輟學學生也已經被勸返校園重新就讀。
學校不斷提高收費,部分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還被勸退了
息縣關店理想學校位于河南省信陽市息縣關店鄉的洪莊村內,是一所九年一貫制的民辦寄宿制學校,涵蓋幼兒園、小學和初中三個學部,目前共有學生3890人。據當地村民介紹,由于村子里的年輕人大部分都進城務工,沒有時間照顧孩子,所以這所管理相對嚴格并且能提供住宿的民辦學校成了家長們的首選。
村民:“我們當地大多數都是出去務工的農民工,孩子在家里沒人照顧,老人也沒有精力去看管,所以只能送到這所寄宿制的私立學校。”
不過,該學校近年來卻不斷提高各項收費,讓部分學生家長難以承受。
家長1:“當地我們那邊沒有收入,沒有工廠,如果我們年輕人不在外面打工,光憑種幾畝地,學費真的交不起。”
家長2:“這是我們普通老百姓所不能接受的,根據當地的物價和工資水平,這個肯定是太高于我們當地人收入水平。因為當地都是農民,以種地為主,也沒有什么產業。”
中國之聲記者從該學校2019年的招生簡章上看到,相比于春季學期,學校秋季學期的收費標準確實存在較大幅度的上漲,尤其是小學四年級,整體收費提高了700元,這筆錢在當地農村并不是小數目。
此外,還有學生家長反映,這所學校近幾年還以各種理由勸退了部分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
家長3:“老師說我孩子成績不好,然后給我打電話讓我小孩退學。我在外面外地打工,然后回去了,把我孩子打了一頓。”
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第27條: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學校:提高收費不是為營利,主要用于保證教學水平
針對此事,息縣相關部門近日也進行了調查。對于學校的收費問題,息縣物價監察所所長李新表示,依據《河南省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民辦學校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而該校并沒有按照這一公示制度執行收費。
李新:“發現這個問題之后,我們在檢查的過程中就已經督促息縣關店理想學校立即改正,要求在學校里的醒目位置和學校收費處設立收費公示欄,標明收費項目及它的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并要求它在未履行這個收費公示之前,暫停收費行為。”
至于為何要提高各項收費,息縣關店理想學校校長楊家學表示,學校并不是以此營利,所增收的費用,主要用于發放教職工工資。楊家學坦言,由于學校地處偏遠的農村,環境艱苦,距離當地縣城有70多里,很多優秀教師都不愿意前來教學。所以,為了吸引和留住優秀教師,保證教學水平,只有不斷提高教師的工資待遇等等。此外,學校近期也改善了整體的硬件設施,包括為所有的教室和宿舍安裝了空調。
楊加學:“為了穩定和吸引教師在這里安心從教,我們的(教師)工資每年要增長,學校里各項設施也要改造。多種因素促進了我們今年的費用比往年略微的提高了一部分。”
暫停違規收費輟學學生已返校 專家:避免義務教育變高收費教育
學校辦公室主任陳加業表示,下一步,學校將成立家長委員會,設立固定的開放日,邀請家長定期到校參與管理和監督。此外,針對學校部分相對貧困的學生,學校也將設立助學基金。
陳加業:“為了履行社會責任,我們學校將成立助學基金,資助家庭貧寒的學子。我們將不忘初心,繼續扎根邊遠農村,用我們的責任和擔當提升學校的管理與服務水平,回饋社會。”
對于勸退處于義務教階段學生的問題,息縣教體局工作人員鄭琪表示,經過走訪調查,發現該校以前存在對個別成績不佳或者表現不好的學生勸退轉學的現象,目前,輟學的學生已經返回學校重新就讀。
鄭琪:“一旦發現有被勸退的學生,立即無條件勸返。如有疏漏,將追究當事人和相關人的責任。”
近年來,民辦教育在不斷發展的同時,除了亂收費,也出現了收取擇校費、贊助費等現象。對此,教育專家熊丙奇建議,國家有關部門一定要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管理,避免義務教育變為高收費教育。
熊丙奇:“考慮到受教育者的差異化選擇,義務教育也允許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的存在。但是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它只能是非營利性質的學校,不能以此來營利,作為一個賺錢的途徑。”
編輯:曾珂
關鍵詞:學校違規收費勸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