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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何以淪為販毒“騾子” 起底人體販毒產業鏈

2019年05月24日 08:01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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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何以淪為販毒“騾子”

本報記者獨家對話販毒少年,起底人體販毒產業鏈

本報記者朱國亮

“吞到56顆時,我吐了,胃鼓鼓的,脹得難受。”回憶吞咽毒品的過程,馮玉(化名)的眼中依然閃過一絲恐懼。幾經討饒,最后他勉強吞下60顆。

京鐵路公安處最近破獲一起人體販毒案,四名人體販毒少年落網,17歲的馮玉是其中之一。

近年,人體販毒沉渣泛起。有毒販直言,在滇緬邊境線上,人體販毒已成“產業鏈”,通過網絡招募、熟人介紹,不少來自貧困地區、學歷不高的年輕人參與其中。

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近日前往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鐵路南京公安處看守所,獨家采訪了馮玉等三名涉嫌人體販毒少年以及招募、組織、遙控他們販毒的兩名成年販毒嫌疑人。

吞毒:拿蘋果進行練習

2018年9月中旬,偷渡至緬甸好吃好喝快一星期,馮玉終于接到了“任務”。

這天晚上,馮玉什么都沒吃,肚子徹底放空。毒販們還給他買了一身新衣服、新鞋、新包。之后,一個陌生人用黑色塑料袋提來包裝好的一顆顆海洛因讓他吞食。

所謂人體販毒,即將包裝好的毒品吞進肚子,一些女性也會藏匿在下體,然后乘坐飛機等交通工具偷運到境內各地,再將未消化的毒品排泄出來洗凈交易。

那些吞食毒品帶毒入境的人,被形象地稱為“騾子”“駱駝”或者“馬仔”。馮玉正是毒販們新招來的“騾子”。第一次參與販毒,馮玉內心很忐忑,剛到緬甸時,也曾打退堂鼓。

此時,之前好吃好喝哄著馮玉的毒販們拉下了臉,威脅說如果中途退出,就要家人寄錢來,要加倍賠償來時的各項開支,否則就要送到山上去勞動兩年。

不敢反抗,又聽聞住同一個酒店的其他“騾子”中,確有運毒成功收到錢的,馮玉橫下心,抱著僥幸心理決定干一票。

到了零點時分,馮玉開始在那個陌生人的監視下吞食這些海洛因。“一顆一顆地吞,吞一次,喝口水,總共花了四五個小時。”馮玉說,“最后總共吞了60顆,每顆5克。”

因為是第一次,之前毒販們還對馮玉進行了“訓練”,將蘋果削成拇指大小,即一顆毒品大小,讓馮玉練習吞食。介紹馮玉來的老鄉高明(化名),最初本也是一名“騾子”,但無論毒販如何恐嚇,瘦小的他實在無法吞下足夠量的毒品,便轉而成為中介,以賺取中介費。

吞到56顆時,馮玉吐了,肚子脹得難受,便向毒販們討饒。但對方不管不顧,執意要他吞下65顆,說吞不下就要虧本。馮玉又勉強吞了2顆,實在難受,再次討饒。對方才松口說,必須吞下60顆。無奈,馮玉隔了一會,又勉強吞下2顆。

一吞完毒品,販毒組織者就先用摩托車將馮玉送到邊境線,再用轎車送至西雙版納機場附近提前開好的鐘點房休息。之后,又讓他踏著點到機場,乘坐前往成都的飛機。

在成都機場附近一鐘點房稍作休息,又乘機前往湖南長沙,隨后打車到湖南懷化市溆浦縣。不想,在溆浦縣酒店排泄毒品時被抓,交易沒完成,之前說好的1萬元報酬也沒了。

被捕:肚藏300余克高純度海洛因

馮玉的落網完全是一個意外。

2018年9月17日10時許,昆明南開往南京南的G1378次列車從貴陽北站開出。一名穿著黑色短袖T恤衫的男子在2、3號車廂連接處看手機。見乘警走過來,他立即將手機塞進褲兜里,神色慌張地向車窗外故作張望。

這一情景正好被乘警劉祥看在眼里,遂上前盤問檢查。

男子自稱到湖南投靠老鄉去打工,但隨身只攜帶了一只黑色小包,沒有大件行李,沒有換洗衣物。這更引起劉祥的懷疑。查看其小包,卻未發現異常。

這時,男子下意識摸了下兜里的手機。劉祥讓他掏出來,男子神色更加慌亂了。于是,劉祥查看了其手機微信,竟發現男子正遙控指導一個微信名叫“漸行”的人,在溆浦縣一大酒店內進行人體排毒,且有部分毒品已排出體外。此人正是馮玉。

意外獲得這一線索,南京鐵路公安干警沒有遲疑,立即通報懷化鐵路公安處,將正在溆浦縣一大酒店內排泄毒品的馮玉抓個正著。而在高鐵上指揮馮玉販毒的正是人稱“豪哥”的販毒嫌疑人丁一(化名)。

馮玉被查獲時,吞在肚子里的60顆拇指大小的毒品,已有28顆排出,余下32顆是在警方監督下,經醫生指導,利用開塞露等藥物,耗時一天一夜分多次才排泄出來。

這些毒品被機器壓縮成圓柱狀,硬如石塊,長約3.8厘米,直徑約1.8厘米,外面包裹多層塑料。經南京市法醫鑒定中心鑒定,這些毒品均為高純度海洛因,凈重306.69克。

沿著馮玉、丁一這條線索追查,截至今年2月中旬,南京鐵路公安處又將其余三名不滿18歲的販毒少年李有(化名)、高明、馬某以及背后組織者“飛哥”等犯罪嫌疑人一一抓獲。

后來,馬某交由云南警方處置,馮玉、李有、高明則被看押在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丁一及陸某兩位成年嫌疑人則被看押在南京鐵路公安看守所。

馮玉、李有、高明三人為同鄉。李有最早開始人體販毒,之后介紹高明入行。高明身體瘦弱,吞不下足夠量的毒品,便開始做起中介,賺點中介費。馮玉正是高明介紹成為人體販毒的“騾子”。

當時,馮玉正在廣東中山務工,手頭緊。一天晚上,馮玉與高明微信聊天。高明告訴他,有一個活計來錢快,一次就能掙1萬元。馮玉沒多想就答應了,第二天對方就發來路費,不僅包括吃喝、住宿費用,還有煙錢。

到了西雙版納與緬甸接壤的一個小鎮,還有專人過來接。偷渡至緬甸,被安排住到一個叫大富豪的酒店。在馮玉入住前,酒店已住有好幾個“騾子”,都在等著運貨,年齡與馮玉相仿。

這一路,馮玉很享受這種被“招待”的感覺。然而,到了緬甸,得知是販毒,打退堂鼓已來不及。抱著僥幸心理橫下心干一票,不想中途就被抓獲。

產業鏈:人體販毒沉渣泛起

馮玉的落網有偶然性,但偶然之中有必然。

“在滇緬邊境線上,每天何止上千人往境內帶毒。”在看守所接受記者獨家專訪,遙控馮玉帶毒入境的丁一說得很直白。

丁一自稱在緬甸賭場工作3年,經常為“騾子”們安排酒店和房間,接觸過人體販毒的“騾子”有上百人。這次遙控馮玉販毒,只是回國辦理有關證件時,順帶幫朋友做一次。

丁一還介紹,人體販毒已不同于過往,在滇緬邊境已然形成一個“產業鏈”。江蘇省公安廳禁毒總隊緝毒科科長祝軍也向記者證實,最近幾年,人體販毒似乎又有沉渣泛起的跡象。

江蘇省公安廳禁毒總隊提供的統計數據表明,2016年至2018年間,江蘇省公安機關共破獲人體販毒類案件17起,其中2017年因為南京公安機關對此進行專項打擊,當年破獲此類案件就達到11起。

綜合“飛哥”、丁一、馮玉等5名販毒嫌疑人的描述,記者大致了解到,丁一所謂人體販毒“產業鏈”,主要指上游毒品包裝、“騾子”招募與管理、攜帶毒品入境交易等一系列環節。

據介紹,早年讓“騾子”吞食的毒品,是人工包裝的,有大有小,不易吞食,吞食后易破裂,甚至會造成販毒人員中毒身亡。如今已走向“產業化”,實現了機器包裝。

丁一告訴記者,機器包裝的毒品顆粒,一般里層是塑料袋,中間是透明膠帶,最外層是保鮮膜,共有七八層包裝,大小均勻,一般為5克裝,拇指般大小,相對容易吞食、排泄,不易破裂。

“騾子”招募則主要通過網絡誘騙和熟人介紹。一般會先預付路費、住宿費,并提供吃喝花銷,誘騙到緬甸后再威逼利誘其吞食毒品并攜帶入境。丁一就自稱經常為“騾子”安排食宿。

丁一還進一步解釋,人體販毒之所以再度泛起,主要在于這種方式化整為零,“相對安全”。

人體一次攜帶的毒品量不大,但利潤十分可觀。丁一為記者詳細算了一筆賬:一般一名“騾子”攜帶的毒品為300克至350克,其中包裝好的貨錢約為1.5萬元,“騾子”來時路費、花銷以及中介的介紹費合計約6000元;“騾子”帶貨走的路費、住宿費及各項花銷大概在5000-6000元;支付給“騾子”的報酬為1萬元至1.2萬元。而這些毒品在內地交易價格為10萬元左右,利潤高達6萬元左右。

不過,曾上過中國礦業大學會計專業的丁一也“感嘆”,人體販毒的成本不易控制,為趕時間,有時飛機頭等艙也得坐,有時還要包車接送,成本會大幅上升。

“一些‘騾子’太年輕,派頭不足,坐頭等艙易引起懷疑,還得從頭到腳買套像樣的行頭包裝一下。”丁一說。

其實,所謂的“相對安全”只是表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縱然逃過一時,也免不了最終被捉。

掙快錢:“問題少年”易落毒販陷阱

在看守所,面對記者,馮玉落淚了,但為時已晚。

“到緬甸,就是想掙點快錢,不想錢沒掙到,還搭進去一輩子。”馮玉說。

馮玉、高明、李有三人均來自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縣。三人曾是當地同一所中學的同學,也是典型的“問題少年”。

馮玉初中沒畢業,就去上職高,在職高也不好好讀書;李有說是初中畢業,其實初一就出去打工了,后來被老師叫回,象征性地參加了畢業考試,拿到畢業證;高明壓根就連初中畢業證都沒拿到。

馮玉曾是典型的留守兒童,從小由奶奶照顧,父母長期在外務工,2017年離異。因父母管束少,很小就開始“混社會”。

李有則是典型的單親家庭成長起來的孩子,上小學時,爸媽就離婚了。父親嗜賭,也不管他。從初一開始,他就外出打工,洗過車,學過美發,還在KTV當過服務員。

高明家庭條件相對較好,父母經營一家KTV,但忙于生意,也放松了對高明的管教,初中就輟學在外玩樂。

“吞食毒品再排泄出來,對身體有怎樣的危害,一路有多大的風險,販毒被抓要承擔怎樣的法律后果,他們都不清楚,也不考慮,一心只想掙快錢。”南京鐵路公安處辦案民警胡豐揚說,分析三名販毒少年的成長經歷,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過早接觸社會,都沒什么文化,也沒有什么手藝,金錢觀扭曲,法律意識淡薄。

丁一也坦言,他接觸過的“騾子”,主要是年輕人,30歲以上的極少。這些年輕人共同的特點是文化水平不高,沒有謀生的手段,還想掙快錢。

“毒販們其實更喜歡年紀大一點的沒前科的‘騾子’,但實際招募來的以年輕人為主。”丁一說,“年紀大一些,穩重一些,過安檢、坐飛機不容易引起懷疑。”

馮玉第一次運毒就被抓,一分錢沒掙上。高明因為吞不下足夠的量,只吞了30顆毒品,毒販僅給了他4000元。另外,作為中介,介紹馮玉運毒,他還獲得了2000元中介費。李有三次參與人體販毒,是三人中掙錢最多的。

李有告訴記者,毒品排泄出來、洗凈后,遙控他們的人就會發微信告訴他,帶上毒品到某個路段,手里拿瓶紅牛飲料等待即可。不一會兒,就有陌生人過來,帶走毒品,支付報酬。第一次因為吞食的毒品量不夠多,只得到7000元;第二次,有了經驗,吞得多了,獲得了1萬元;第三次就被抓了。

“第一次吞,特別難受,老卡在喉嚨里。第二次、第三次之所以還去,主要是想著‘苦’一兩天,就能掙上萬元,就能把自己的欠債還清。”李有說。然而,令他沒有想到的是,“苦”出來的不是金錢,而是漫長的牢獄生活。

從花季少年到販毒“騾子”,三名少年陷落再次警示,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對人體販毒進行遏制,不能讓更多年輕人落入毒販陷阱。

南京鐵路公安處刑警支隊第三大隊大隊長王振宇說,僅僅依靠公安打擊和設備防范是不夠的。還要做好貧困地區的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提高年輕人的謀生能力,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同時做好禁毒宣傳和教育,讓更多青少年知曉毒品危害。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販毒 馮玉 毒品 騾子 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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