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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證明被清理后有何替代做法?司法部回應
中新網5月14日電 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14日在談及證明清理后的替代做法時表示,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對能直接取消的證明事項,作出決定,立即停止執行,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對不能直接取消的證明事項,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方式辦理。
有記者問:司法部組織各地區、各部門徹底清除了“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目前清理的效果如何?這些證明清理之后有什么替代的做法?
國新辦14日下午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介紹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有關情況。
劉振宇稱,通過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切實解決了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將“為人民服務”變為實實在在的行動,推動了政府職能轉變,深化了“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優化了營商環境。
一是增強了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比如,浙江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創新推進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義烏市分四批取消270項證明材料,基本實現了市域范圍內無證明材料的目標,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是規范了行政行為。比如,四川省成都市對保留的證明事項,以辦事指南的形式,規范證明文本樣式、明確辦理用途及法律依據,并主動在門戶網站等新媒體平臺同步公布。
三是深化了智慧政府建設。比如,上海市制定《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實行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統一身份認證,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多源實名認證渠道,實現一次認證、全網通辦。
四是優化了行政管理方式。比如,廣東省公安機關228項民生服務事項上線“粵省事”公共服務平臺,群眾填寫數據減少了54.6%,報送材料數量減少了44.2%,跑動次數減少了73.9%,有162項實現了“零跑動”。
劉振宇表示,關于取消證明后的替代做法問題,這次證明事項清理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對能直接取消的證明事項,作出決定,立即停止執行,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對不能直接取消的證明事項,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方式辦理。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證明 清理 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