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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云南”頻被誤用 牽出含地名商標維權困境
常被使用于商業領域廣告語,侵權行為屢禁不止
“七彩云南”頻被誤用牽出含地名商標維權困境
本報訊 (記者黃榆)“彩云之南”“云之南方”……每當朋友介紹云南時,類似的溢美之詞不絕于耳。意思相近的“七彩云南”也在商業領域廣告語、商超傳單甚至戶外廣告被頻繁使用。然而,《工人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一些商家對含有地名的商標錯誤理解,甚至誤用,涉嫌侵權。
昆明諾仕達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創始人任懷燦近日在昆明舉行的2019年中國知識產權宣傳周主題峰會上介紹說,上世紀90年代諾仕達工貿公司成立。隨著營業范圍的不斷拓展,它最終形成餐飲、娛樂、翡翠珠寶、園林、文旅、房地產、酒店等11大產業企業集團。“七彩云南”品牌正是企業花了近兩年時間深刻探討與研究的結果。2005年,該公司就成功注冊“七彩云南”商標,此后五六年,實現了“七彩云南”商標全品類覆蓋,并于2012年被評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七彩云南”已經被注冊為商標,受到法律的保護。由于種種原因,“七彩云南”知識產權侵權事件屢禁不止。
2013年5月,諾仕達公司的工作人員在百度引擎中搜索“七彩云南官網”時,發現有名為“七彩云南官網”的網站,經核實后該網站并非公司注冊維護。網站未經授權,大量使用注冊商標“七彩云南”文字、圖形,還使用了“七彩云南”孔雀園、“七彩云南”珠寶商城、“七彩云南”翡翠等相關圖片。經查明,昆明市呈貢區工商局依法對侵權行為進行了查處。此后發生的對于“七彩云南”復制模仿或與之近似的案件仍時見報端。
“由于企業名稱限地區不限行業,而商標專用權卻是對商品或服務的類別進行限定,這也導致企業名稱與商標專用權容易發生沖突,進而產生‘跨地傍名牌’‘商標搭便車’行為。”云南金橋律師事務所楊洋認為,目前,市場上一些企業在宣傳中使用“帶你游七彩云南”“七彩云南 福地××”等誤用商標的現象。非諾仕達集團的公司和產品使用“七彩云南”、且以贏利為目的的,或涉嫌侵權。
北京中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新霞則表示,“七彩云南”商標由地名“云南”+其他要素“七彩”構成,并不僅僅由地名構成,“七彩云南”商標成功注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七彩云南”中表示地名的“云南”二字,注冊人無權禁止他人使用,但是“七彩云南”不是地名,他人使用則構成不正當使用。在寶石、翡翠等商品上,“七彩云南”商標持有人在長期宣傳使用中已具有較高知名度,并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其他類似商標的注冊將構成對該商標的復制模仿,可能誤導公眾并損害原持有人的利益。
“當商標專用權受到侵犯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工商投訴、舉報或法院訴訟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但都需要調查取證,或者需要申請公證機關進行證據保全,甚至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證據保全。現實情境中,商標維權往往存在舉證難、成本高、賠償額低等問題。”一位常年從事知識產權研究的律師說。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七彩云南” 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