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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儀在心而手稱其目
北宋 佚名 洛神賦圖卷 27×635.3cm 遼寧省博物館藏
“神儀在心而手稱其目”主要就是強調傳神,手目相應當以傳神為目的。要做到傳神,不僅要表現出描繪對象的個性與神韻,還應當傳達出作者內心的思想情感,做到內在與外在、主觀與客觀相統一。而只有畫前立意,在作畫前做好充分的準備,才能在繪畫技巧成熟的基礎之上達到傳神之效果,使畫作盡善盡美。
“神儀在心而手稱其目”是顧愷之在《論畫》中提出的關于人物畫創作的重要觀點,在中國畫論的發展中,所有畫科的創作皆可遵循這一創作方法。“神儀在心”是說所畫人物的外在儀態應與人物的內心情感相一致,刻畫出神態細節方可達傳神之目的,“手稱其目”則是指傳神還需要畫家做到心手相應。
此句本意強調形神的關系,這里的“神”是指畫中人物的內心情感。俞劍華在《中國畫論選讀》中對此句的解釋為“不能只注意外形的表現,要刻畫內心的神儀,手與眼的水平要一致”。顧愷之在《論畫》中曾多次提及繪畫作品中人物外在形象的刻畫和內在情緒的表達,但他是圍繞神而論的,重點不在論形。例如:“《壯士》有奔騰大勢,恨不盡激揚之態”,“《列士》有骨俱,然藺生恨急烈,不似英賢之慨”等,顧愷之的態度是:畫以神為中心,寫形的目的是為了傳神。一旦沒有了神韻,再為細致的外形刻畫也無法打動觀者,只能說“雖美而不盡善也”。顧愷之評《壯士》一畫:畫家雖然描繪出了人物奔跑時的姿態,但未能充分表現出其激昂奮發的神態以及內在情緒;評《列士》時指出畫中藺相如的神態、動作過于夸張和猛烈,與其英明賢者的形象不符。由此可以看出,顧愷之論畫以“傳神”為美,相較于“形”而言,“神”更為重要。后來畫家們都把“傳神”作為人物畫的最高準則,而后山水畫、花鳥畫也都以“傳神”為標準。此時,“神”就不僅指所畫人物的內心情感,還包括畫家主觀的思想感情。在創作中不僅要表現出描繪對象的外在形狀,還應對畫家和所畫人物內心進行挖掘。
因此,為達傳神之目的,后來畫家進行藝術創作時,多注重創作前的醞釀過程。“意在筆先”“得心應手”都有此意,“先立意而后落筆,所謂意在筆先也。”(鄭績《夢幻居畫學簡明·論山水》)王原祁在《雨窗漫筆》中強調:“意在筆先,為畫中要訣。”繪畫創作絕非提筆就畫,而是需要在創作前期經過一番關于主題、形象、布局等多方面的苦心經營,才能將畫家心中構思成熟的意象物轉化為藝術形象。
文同的“胸有成竹”說與“意在筆先”也有同樣之意,清代鄭板橋繼承并發展了這一理論,在以造化為師的基礎上提出“其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紙,落筆倏作變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總之意在筆先者定則也,趣在法外者化機也。”(《板橋題畫·蘭竹》)后又引發出“胸無成竹”一說。畫家在作畫前要做到“意在筆先”、“胸有成竹”,但“胸中之竹”并不十分清晰,待下筆時,所畫出的內容與之可能相合,也可能不合,這時應當隨機應變,不受“胸中之竹”的影響和束縛,便可得“法外之趣”,產生意想不到的藝術效果。所以說,“意在筆先”是作畫的必經過程,但作畫時不能讓“胸有成竹”成為繪畫創作的桎梏,需靈活應變,這樣才能創作出傳神之佳作。鄭板橋的“胸無成竹”說可以看做是顧愷之“手稱其目”一詞的推演與發展。
“神儀在心而手稱其目”主要就是強調傳神,手目相應當以傳神為目的。要做到傳神,不僅要表現出描繪對象的個性與神韻,還應當傳達出作者內心的思想情感,做到內在與外在,主觀與客觀相統一。而只有畫前立意,在作畫前做好充分的準備,才能在繪畫技巧成熟的基礎之上達到傳神之效果,使畫作盡善盡美。
編輯:楊嵐
關鍵詞:傳神 創作 畫家 人物 意在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