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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醫共體建好一個財務中心
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招寶山醫療保健集團總會計師 董飚
2016年,原國家衛生計生委下發了《關于開展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2019年1月1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又宣布將在全國同步啟動500個縣的醫共體試點工作。至此,2019年醫共體試點將進入大范圍推進階段。要使醫共體真正成為責任、服務、管理、利益和文化共同體,在醫共體內部,建好一個財務中心,對各成員單位實行財務集中統一管理是前提。那么,醫共體的財務中心建設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成員單位多 構架要清晰
由于醫共體成員單位有縣級牽頭醫院,還有其他綜合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有些還有民營醫院參與等,其多家法人單位的性質、規模、特點、要求、地點都不一樣,財務核算、監管與醫療收費的難度都較大。中心的組織架構必須保證其事權的科學劃分與實現分級管理的現實需要,還需注重會計人員未來的業務轉型。可以在中心下設會計核算組、醫療收費組、規劃管理組三個班組。中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其中一名分管會計核算組與醫療收費組,另一名分管規劃管理組)。中心下設的三個組各設一名組長,但由于醫共體各成員單位的財務核算與監管是集中辦公,而醫療收費不能集中辦公,可以按醫共體體量大小,在醫療收費組加設副組長一到兩名(其中一名分管牽頭醫院以外的綜合醫院,另一名分管社區衛生中心或鄉鎮衛生院收費工作)。
財務狀況雜 家底得摸清
在醫共體成立之初,應由醫共體管委會(理事會)或政府財政、審計、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對醫共體各個法人單位進行一次清產核資審計工作。深入開展基本情況、財務狀況、資產管理和歷史債務問題全面清查與審計,摸清成員單位財務資產狀況,發現問題與不足,固定改革前后的財務數據,對于各公立醫院在過去發展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債務, 按照“鎖定舊債、控制新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的總體要求,摸清底數、清理核實,進一步規范財務與資產管理,健全制度,完善內部控制措施,為以后的管理奠定良好基礎。
人員要到位 工作有銜接
一是做好人員劃轉。中心組建時,要按照“統一管理、分戶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運作程序,做好人員劃轉工作。二是做好工作交接。財務中心主任負責對會計、收費人員的崗位交接工作做總體安排,并督促辦理相關接(移)交清單手續,原則上每位會計、收費人員的監交人為其直接的上一級負責人,并將接(移)交手續存入單位會計文書檔案備查。三是保證工作銜接。由財務中心主任負責及時對中心組建后的會計、收費人員工作進行分工,保證會計、收費工作正常、持續進行,尤其是對患者和臨床的財務服務不能因醫共體改革而有任何影響。
管理要規范 制度須先行
單位管理亂,首先是財務管理亂;單位效益差首先是財務管理差。新成立的醫共體,如果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不統一,將會引起財務管理混亂,造成醫院內部監督機制的欠缺,影響醫共體的建設與發展。因此,醫共體財務中心,應按照會計制度要求,盡快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特別是制訂內部財務報銷、資金使用、財務監管與風險控制制度等,確保醫共體在推進過程中有制度保障。
考核“一把尺” 績效應統一
在確保財務基礎工作得到有效銜接后,必須建立健全適合醫共體特點,用于激勵內部各成員醫院的統一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在績效方案制定過程中,還需及時同步進行醫共體崗位設置清理與規范、臨床與管理質量控制與考核等工作。通過醫共體內統一的績效考核與分配導向,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助推醫共體各成員單位快速融合發展。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醫共 共體 財務 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