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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麥當勞播網(wǎng)絡歌曲被投訴:好歹500強換別的音樂
原標題:一次背景音樂引發(fā)的投訴 麥當勞店內響起壩壩舞伴奏曲 顧客不干:太不搭了,換別的
麥當勞成都第一城店
3月25日,麥當勞成都第一城店被麥當勞鐵粉吳語(化名)投訴了,投訴內容是:餐廳里放的網(wǎng)絡歌曲,能不能換點別的?
當日,餐廳里放的歌是歌手廣東雨神創(chuàng)作并演唱的歌曲《陪你到底》,“這背景音樂與就餐環(huán)境,品牌定位不太搭調,麥當勞好歹是世界500強,能不能換點別的音樂?”
之后,麥當勞對吳語進行了回復:麥當勞播放的背景音樂有專門的要求,當日因CD設備出現(xiàn)故障,店內員工自行用U盤拷貝了一些歌曲臨時播放。
其實,很少被人注意的各大賣場背景音樂,有其獨特的門道,甚至還涉及音樂著作權的問題。
并非每一位進入賣場購物或就餐的顧客,都會豎起耳朵聽當天在播放什么樣的音樂,不過無形之間,這些沒人在意的音樂,不僅掩蓋了環(huán)境噪聲,還為顧客創(chuàng)造了與購物環(huán)境相匹配的氛圍,提升購物體驗。
顧客“投訴”: 好歹是世界500強, 能不能換點別的音樂
“這是啥子哦?”吳語以為自己走錯了地方,打開微信搖一搖歌曲識別功能,麥當勞成都第一城店里,正播放著歌手廣東雨神創(chuàng)作并演唱的歌曲《陪你到底》,“絕不是那酒肉的兄弟,稱兄,道弟,江湖的規(guī)矩,都是年少輕狂的游戲”。
或許作為一位麥當勞的老顧客,突然之間的反差,讓他更敏感,“這背景音樂與就餐環(huán)境、品牌定位太不搭調”,3月25日中午,吳語一邊啃著漢堡,一邊打開了微信上麥當勞顧客體驗平臺,在意見反饋一欄提交了一句“餐廳里一首接著一首的網(wǎng)絡歌曲,麥當勞好歹是世界500強企業(yè),能不能換點別的音樂。”
記者搜索發(fā)現(xiàn),這首已經火了一陣的歌曲,不僅被很多小視頻選用,網(wǎng)上還有DJ版,甚至改編成鬼步舞、壩壩舞伴奏。
“投訴”之前,吳語有些猶豫,他覺得,音樂本無高低貴賤之分,“500強”的名頭與網(wǎng)絡歌曲之間也并不存在一定不搭的關系,但是什么樣的場合適合放什么樣的歌曲,什么樣的群體喜歡什么樣的歌曲,作為提供音樂和服務的一方來說,還是應該有點講究的。
麥當勞第一城店:
當天CD設備壞了,員工用U盤下載了歌曲播放
幾個小時候后,一個電話打到了吳語的手機上,麥當勞方面迅速送來了對他意見的反饋。根據(jù)他提供的錄音,當天在麥當勞第一城店播放的歌曲確實事出有因。
對方認可吳語提出了一個好的建議,并解釋稱,“這兩天店里面放CD的設備壞了,然后就用U盤拷貝了一些歌曲播放。”對于一個有些刁鉆的建議,麥當勞迅速進行了回饋,也讓吳語有些小感動。
當天下午6點,記者前往了麥當勞成都第一城店發(fā)現(xiàn),店內已經沒有再播放音樂。
該店店長告訴記者,公司會發(fā)光碟到門店,每家店會根據(jù)光盤里面公司選定的曲目來播放,當天確實是光碟機用不了,所以放了其他的一些歌曲。“當時接到顧客反饋之后,我們就關閉了這個音樂。”
賣場背景音樂門道多
誰在安排:賣場音樂播放 通常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和規(guī)范
那么,商場里播放的背景音樂,有沒有什么講究?
成都一賣場企劃部負責人告訴記者,無論是百貨商場還是餐廳,背景音樂是賣場設計中的一個意境設計,其重要程度不亞于企業(yè)的經營理念、廣告、形象標識等,公司通常有統(tǒng)一的設定和要求。
家樂福成都賣場一相關人士介紹,在成都的18個家樂福賣場,每個季度或者每隔兩三個月,都會以成都為單位,出一個音樂播放的清單,并且每次都會進行一些調整,每個店根據(jù)自身的情況在清單內進行播放選擇,不會有任何的工作人員就其個人喜好來播放。
而美特斯邦威成都某店店長則透露,所有的直營店音樂都是由上海總部設定,“每個店的音樂是和總部那邊直接聯(lián)網(wǎng)的,設定好之后店鋪開門,有專門的服務器,開機之后就會自動播放。”
相比統(tǒng)一的設定,伊藤洋華堂成都賣場要“自由”一些,但講究程度不減。伊藤洋華堂成都方面相關負責人表示,賣場會在不同季節(jié)收集不同顧客的聲音,了解他們希望聽到什么樣的音樂,也會根據(jù)當下比較流行的歌曲,由每家店自行選擇。
因為歌曲隨時都在變,再加上這種百貨商場人流量大,每個店的定位不一樣,顧客的喜好也不一樣,因此伊藤洋華堂各個店會以顧客的喜好為主,根據(jù)情況做具體的判斷。同時,伊藤洋華堂每家店均有顧客之聲收集點,也有微信公眾號,也會接到顧客的一些要求,希望商場多方點什么樣的歌,“只要是在無傷大雅,合理的情況下,我們也會充分尊重顧客的要求。 ”
頗多講究:不是啥歌都能當賣場背景音樂
其實,并非每一位進入賣場購物或就餐的顧客,都會豎起耳朵聽當天在播放什么樣的音樂,不過無形之間,這些沒人在意的音樂,不僅掩蓋了環(huán)境噪聲,還為顧客創(chuàng)造了與購物環(huán)境相匹配的氛圍,提升購物體驗。
在走訪中記者發(fā)現(xiàn),不同的賣場,播放的背景音樂也大相徑庭。同樣有服裝的銷售,H&M店多為電音、HOUSE類的歌曲,富有動感節(jié)奏明快,而無印良品的背景音樂則走的是簡約自然之風,歐洲民謠極致地符合該品牌清新無負擔的風格,有時候甚至小聲到聽不見。
在美特斯邦威店內,大部分是以英文歌為主,店長解釋說,“如果換一首民謠在這里放,顧客來選購時感覺氛圍不搭,比如《最炫民族風》出現(xiàn)在這個店里,顧客也會覺得怪怪的。”
在某服裝名牌店內,一位顧客坦言,聽到那些動感十足的音樂,讓人感覺自己在買衣服時像在走臺步,“恨不得多買兩件。”
除了風格與品牌定位相符之外,不少賣場也會因時下流行和時間節(jié)點而選擇不同的音樂,“比如春節(jié)前后我們隨時都在放《恭喜發(fā)財》,圣誕節(jié)前會要放《鈴兒響叮當》”,家樂福成都賣場一相關人士這樣說道。
成都一位音樂界人士告訴記者,趙雷的《成都》風靡的時候,幾乎成了很多商場的必放歌曲,“這能迎合一些外地游客到成都逛街購物的感受。”對方還稱,一些相對低端的賣場,背景音樂配備也存在不合理的現(xiàn)象,空間小聲音大,要精挑細選的產品卻放著重金屬音樂。
還有版權:經營場所播放音樂 須經音樂著作權人許可
賣場背景音樂分門別類,不過,還真不能想當然地想播放什么就放什么。
家樂福成都賣場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家樂福方面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簽訂了音樂使用方面的協(xié)議,并且每年都會支付一筆音樂版權的費用,每個賣場播放的歌曲,均是經過了授權了的。
美特斯邦威成都某店店長也給出了相同的說法,“不能私自將一些歌曲作為商業(yè)性質使用。都會涉及版權問題,萬一別人發(fā)現(xiàn)了,是侵權的。”
四川法典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英俊表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音樂作品的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性權利兩類,其中,財產性權利包括復制權、發(fā)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等具體權利,經營者將音樂作品作為經營場所的背景音樂播放的行為主要涉及的就是作者的表演權。
“哪怕是路邊一個煙攤,將沒有獲得授權的音樂用于這個經營場所,也是一種侵權行為,只是本身這樣的店鋪利潤低,這樣的行為對著作權人的損失不好估算,因此很少有人維權。”
編輯:曾珂
關鍵詞:成都麥當勞播網(wǎng)絡歌曲被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