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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恒宇委員:創新金融手段 支持農牧業發展
隨著我國經濟步入新常態、“三農三牧”發展進入新階段,特別是現代科技的廣泛應用和“互聯網+”促進市場形態深刻變革,農牧業產前、產中、產后更加緊密銜接,產加銷、農工貿緊密相連。
在此背景下,基于三產融合的家庭農牧場、專業種養大戶、農牧民合作社、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社會化農牧業服務組織等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應運而生。
相對于傳統的小規模、自給半自給農牧戶家庭經營而言,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生產規模更大,物質技術裝備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更高,適應市場和抗風險能力更強,日益成為現代農牧業經營組織形式的中堅力量。農牧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迅速,參與服務的組織涵蓋科研、教學、推廣、供銷、金融、新型經營組織、工商或社會資本等,農牧業生產托管服務也逐步興起。
不過,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正面臨著一系列融資問題。
雖然不同類型的農牧業新型市場經營主體在融資渠道上各有側重,但信貸資金仍是滿足農牧業新型市場化主體融資需求的主要渠道。目前農牧業金融服務相對于農牧業組織形式變革比較滯后,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的融資資源供給不足和金融服務形式不合問題日益凸顯。
一是信貸供給總量不足。盡管近年來總體上涉農涉牧貸款增長較快,但與日益旺盛的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融資需求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從有關地區部門抽樣調查統計的情況看,目前龍頭企業信貸資金需求與銀行實際提供的資金缺口比例一般在50%~60%之間,其中32.4%的企業滿足度小于10%,41.9%的企業滿足度在10%~50%之間。60%的合作社認為資金短缺是最大困難。
二是長期大額貸款較少。過去涉農涉牧貸款多以小額信貸為主,但隨著農牧業三產融合發展,購買生產資料所需流動資金和加工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的需求加大。從目前涉農涉牧貸款期限結構看,短期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滿足度在80%左右,中長期貸款比重僅為20%。并且大多數家庭農場主都希望貸款額度提高到20萬元以上,貸款期限延長到5年以上。但實際上,為降低信貸產品的風險,金融機構傾向于縮短還款周期,并提高貸款利率。雖然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相關文件指出“對于從事林木、果業、茶葉及林下經濟等生長周期較長作物種植的,貸款期限最長可為10年”,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金融機構仍以1年左右的短期貸款為主,并規定了較為嚴苛的還款期限。
三是金融產品創新力度不夠。傳統的涉農涉牧貸款業務品種單一,缺乏針對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的信貸產品,且發放貸款面臨信用征集、抵押物評估處置、農牧業經營風險高、收益慢等諸多現實難題。再加上目前農村牧區產權抵押貸款難有根本性突破,新型經營主體獲取貸款困難。此外,由于農村牧區小額信貸和民間金融機構貸款利率較高,使得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過程中因資金供需不平衡,急需周轉資金或因災因農畜產品價格下跌,而導致一些偏遠牧區高利貸問題較為集中。
金融作為服務“三農三牧”資金需求的主要渠道,必須適應現代農牧業經營組織形式的變遷,改變傳統的金融提供方式,更好支持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發展壯大。
一是建議政府綜合運用稅收、獎補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
二是建立健全農牧業信貸擔保體系,確保對從事糧食生產和適度規模經營的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的信貸擔保余額不低于總擔保規模的70%。支持龍頭企業為其帶動的農牧戶、家庭農牧場和農牧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
三是穩步推進農村牧區承包土地草場經營權和農牧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開展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和大型農牧機具融資租賃試點,積極推動廠房、生產大棚、大型農機具、農田水利設施產權抵押貸款和生產訂單、農業保單融資等融資形式。
四是鼓勵發展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金融,穩步擴大農牧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建立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生產經營直報系統,點對點對接信貸、保險和補貼等服務,探索建立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對符合條件的靈活確定貸款期限,簡化審批流程,對正常生產經營、信用等級高的可以實行貸款優先等措施。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農牧業 貸款 新型 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