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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自首請求先辦結婚手續(xù) 警察全副武裝"證婚"
原標題:逃犯自首請求先辦結婚手續(xù) 民警全副武裝“證婚”
【逃犯自首請求先辦結婚手續(xù) 民警全副武裝“證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guī)定》,我們自愿結為夫妻?!?月4日,四川瀘州龍馬潭區(qū)民政局迎來了一對特殊的新人,新郎、新娘在民警的陪同下登記結婚,拿到了結婚證。新郎是剛剛到派出所自首的上網在逃人員楊某(34歲,龍馬潭區(qū)魚塘鎮(zhèn)人),六年前因打牌發(fā)生糾紛持刀傷人后逃離,最終在女友的鼓勵下自首。
據四川瀘州市公安局龍馬潭區(qū)分局3月6日通報,2013年6月25日,楊某與他人在龍馬潭區(qū)某茶館打牌時發(fā)生糾紛,楊某持刀將受害人刺成重傷后逃離現場,一直東躲西藏,后來被警方列為上網在逃人員。
在逃期間,楊某遇到女友,并生下了女兒。日子表面上幸福美滿,但楊某的心里卻恐懼不安,過去犯的錯讓他備感痛苦和折磨。痛定思痛,他向女友坦白了過去自己犯下的過錯。女友震驚之余鼓勵其勇敢面對現實。在母親和女友的反復規(guī)勸下,楊某主動找到受害人,向其賠禮道歉,并賠付了20萬元賠償金,得到了受害人的諒解。
3月4日上午,楊某在家人和女友的陪同下,來到紅星派出所投案自首。自首后,楊某仍覺得愧對女友,于是,他忐忑地向辦案民警提出,可不可以留點時間,讓他去民政部門把結婚手續(xù)辦理了。這個請求得到了民警的同意和祝福。當天上午10點,在紅星派出所民警和親友的陪同下,楊某和女友來到龍馬潭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填表、摁手印、拍結婚照,拿到來之不易的結婚證。
手捧結婚證書,楊某也表示他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今后更能為家庭負責。目前,楊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曾珂
關鍵詞:逃犯自首請求先辦結婚手續(xù) 警察全副武裝"證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