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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依法延長安邦集團接管期限至2020年2月22日
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譚謨曉)銀保監會22日發布消息稱,依照保險法第146條規定,決定將安邦集團接管期限延長一年,自2019年2月23日起至2020年2月22日止。
2018年2月23日,原保監會發布公告,鑒于安邦集團存在違反保險法規定的經營行為,可能嚴重危及公司償付能力,依照保險法第144條規定,決定對安邦集團實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18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2月22日止。
銀保監會稱,實施接管以來,接管組穩步推進相關工作,有序處置風險,安邦集團經營保持穩定,經營能力逐步恢復,保險消費者及各有關方面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為鞏固接管取得的成果,積極推進安邦集團轉入正常經營,銀保監會決定將安邦集團接管期限延長一年。
銀保監會表示,延長接管期間,接管組組成、接管組職權和接管實施辦法不變。接管組將繼續依法履職,積極推進各項工作,保持安邦集團穩定經營,依法保障保險消費者及各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
編輯:秦云
關鍵詞:銀保監會 安邦集團 接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