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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書院收門票費引爭議 湖南大學:收費合規合法
原標題:岳麓書院門票費免、收爭議
參觀岳麓書院是否可以收門票費,該收多少門票費?這些資金如何使用,使用去向是否該向社會公布?圍繞這些問題,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熱議。
“惟楚有材,于斯為盛。”湖南大學岳麓書院門口的一副對聯家喻戶曉,岳麓書院成為湖南的一張名片。
不久前,享有盛譽的岳麓書院被推上風口浪尖。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倪洪濤發文稱,擁有“多重身份”的岳麓書院收取門票行為缺乏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并質疑岳麓書院收費審批程序、資金去向。
湖南大學做出回應稱,岳麓書院的收費合法合規,門票收入主要用于岳麓書院文物保護、展示、研究等。
1月20日,湖南省發改委舉行聽證會,岳麓書院的門票價格擬下調10元,此前為成年人每人50元。50元的門票包含岳麓書院、中國書院博物館兩項的參觀。
湖南大學:門票收費合規合法
創辦于北宋開寶九年,岳麓書院是中國古代四大書院之一。1988年,國務院發出《關于公布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岳麓書院被列入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岳麓書院位于岳麓山腳下,湖南大學校內,已有千年歷史,也被稱為“千年學府”。目前,岳麓書院也是湖南大學的一個獨立的院系,設有歷史系、哲學系、考古文博學系3個教學機構。2012年7月1日,以岳麓書院原狀陳列為依托建立的專題博物館——中國書院博物館對外開放。
中國書院博物館與岳麓書院均為收費項目。記者從湖南省發改委《關于岳麓書院和中國書院博物館門票價格的批復》(湘發改價服[2015]1109號)文件中獲悉,岳麓書院和中國書院博物館實行統一售票,普通門票價格為每人次50元,收費批準文件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資料顯示,2008年1月23日,中宣部等四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通知》,多所大學博物館進入免費名單。倪洪濤稱,中國書院博物館是2012年才開放,所以不可能進入免費的名單。將岳麓書院與中國書院博物館進行統一售票,具有捆綁銷售的嫌疑。
記者了解到,在國內很多大學設立了大學博物館,并且多家學校的博物館免費參觀。如,中國傳媒大學的傳媒博物館,中央民族大學的民族博物館等均免費對外開放。
岳麓書院集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及教學單位于一身,倪洪濤稱其具有“復雜性”。其一,作為湖南大學的一個院系,它不能收費;其二,作為國家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它似可收費,但所收款項是專款,必須用于文物保護;其三,作為2012年認定的AAAAA級景區岳麓山景區的一部分,在整個岳麓景區都不收費的情況下,唯獨書院收費,缺乏必要性和正當性論證。
一時間,關于岳麓書院收費問題引發了網友熱議。贊同的一方認為,同樣作為四大書院的白馬書院也在收費,為什么岳麓書院不能收費?反對的一方則認為,岳麓書院的公益性和社會普世教育意義重大,還是湖南的靚麗名片,應該實行免費。
針對公開質疑及社會熱議,湖南大學回應稱,岳麓書院門票收費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關于“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博物館暫不實行全部免費開放”的規定,經政府部門批準后執行。門票收入主要用于岳麓書院文物保護、展示、研究等。
聽證會方案:
門票擬降價10元
“我們要討論的核心不是收不收費,不是降多少錢,而是旨在解決合法性的問題。”1月30日,媒體人羅昌平作為消費者代表參加了湖南省發改委舉辦的聽證會。
羅昌平稱,參照法學理念,在公物制度、公物理論和公物使用上,岳麓書院都有免費的理由,但在沒有財政支持的前提下,并不反對岳麓書院收取門票。
在岳麓書院的收費問題上,羅昌平指出,應該注意岳麓書院收費主體、收費屬性問題,到底是經營性收費還是行政事業收費。另外在費用的成本核算上應該透明,成本直接關系到應該收取多少費用。
記者購買的岳麓書院門票顯示,收費的主體是湖南大學岳麓書院文物管理處。但是,在此前媒體的采訪報道中,岳麓書院回復稱收費主體是湖南大學。
倪洪濤對收費主體提出了質疑。他向記者表示,岳麓書院是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岳麓書院不宜以旅游景點的身份進行收費,而應以文物保護單位的身份收費。另外,根據《民法總則》第3章第3節的規定,湖南大學屬于非營利法人即事業單位法人,非依據法律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市場經營活動。
中國未來研究會旅游分會副會長劉思敏卻提出了相反的觀點。他認為,湖南大學作為托管單位,在沒有財政撥款的情況下也是可以有經營性資產的,也就是說可以有收益,并不存在收費不合法的問題。而且大學現在作為差額事業單位,也可以有市場行為。
在岳麓書院的聽證會上,聽證方案提出,2016、2017兩個年度的岳麓書院的門票成本分別為45.4元和44.33元,聽證方案下調門票價格,定價為40元。
記者調查發現,事實上岳麓書院的年支出較低。湖南大學信息公開網站上,湖南大學歷年部門決算報告顯示,湖南大學2013年-2017年“文物保護”支出平均約為444萬元。湖南大學備注解釋,“文物保護”支出除了包含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還包括考古發掘支出。
2015年-2017年湖南大學并沒有公布文物保護的收入。但據媒體報道,岳麓書院工作人員稱一年門票收入大概是3000萬元左右。如果按照該職工的說法,岳麓書院仍有大量盈余。
就上述問題,記者致電湖南省發改委,并向湖南大學宣傳部門提出采訪要求,均沒有得到回復。
能否有盈余,該如何辦?
岳麓書院工作人員曾對媒體稱,岳麓書院一年3000萬元的門票收入由湖南大學建立專門賬號統一管理,之后再反饋給書院。書院一年的支出在1000萬元到2000萬元之間,支出內容包括百名教職工的工資開支、書院維修和發展等內容。
門票收入用于給教職工發工資,剩余1000多萬元躺在湖南大學的賬號上。對此,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前紅認為,這說明岳麓書院門票價格畸高,價格許可不合理,違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則。在秦前紅看來,湖南大學的收費是行政事業收費。
“這1000多萬元的用途成為疑難問題,是用于下一年的文物保護,還是可以用于其他公益或慈善事業,是一個值得進一步探討的法律問題。”秦前紅如此評論說。
在倪洪濤看來,降價后的40元門票收入仍然較高。即便作為收費主體,湖南大學的門票價格應該圍繞文物保護工作的實際支出形成,也就是說在文物保護上實際花了多少,門票的價格就該是多少。并且,收取的費用只能專款專用于岳麓書院的保護和維修。如果門票收入多于文物的維護,多余部分應該上交省級財政,而不是躺在湖南大學的賬上。
而在劉思敏看來,門票收入盈余也是合法、合理的。他認為,湖南大學也并沒有盈利,只是一部分用來工資開支、書院維修和發展,這并不是盈利。現在一些大學科技轉讓也并不是盈利,只是在彌補成本。
另外,也有旅游法專家稱岳麓書院收費存在合法依據。如北京市法學會旅游法研究會理事李廣稱,按照《旅游法》第43條規定,岳麓書院是典型的利用文化遺產公共資源進行收費,收費具有合法性,只是經過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收費的主體可以是湖南大學,也可以是岳麓書院。
李廣還稱,目前我國博物館要逐步地實行免費。岳麓書院在經過聽證程序,逐步降低價格,也是在落實這些政策。未來要通過逐漸降低價格的方式最終實現免費。
編輯:曾珂
關鍵詞:岳麓書院收門票費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