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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火車的“囧事”,別再犯了
年年歲歲旅途相似,歲歲年年囧事不同——今天是春運第12天,這段時間里,匆匆趕火車的旅客出了不少“狀況”,好在都有驚無險。
車上撒酒瘋被行政處罰
開車不喝酒是常識,坐火車不喝酒是常理——不然撒起酒瘋來,就像伍先生那樣落得個被警方行政處罰的下場,這還是最輕的處罰。
1月27日凌晨,旅客伍先生上了東莞東站發往江西的3310次列車。因為回家高興,伍先生事先喝了不少酒,進站時一切正常,上了火車后酒勁兒發作,開始在車廂大嚷大叫,列車員怎么勸也不肯聽。
于是乘警過來了。伍先生是酒壯膽子,叫喊著要“干仗”。不得已,乘警按規定對他進行保護性約束。
兩小時后,伍先生酒醒了,羞愧難當,趕緊向乘警以及列車工作人員道歉。還好,因為乘警處置得當,伍先生既沒傷人也沒傷著自己,惠州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對他處以警告以及行政處罰,伍先生也心甘情愿受罰。
人多大意致4齡童走失
趕火車時要看好你的娃,尤其帶著好幾個娃的人,不然就像李女士那樣惹來一場驚嚇。
1月27日上午10時,準備搭車回河南的李女士哭喪著臉向東莞東站工作人員求助說,她一行9人進站乘車(其中4個小孩),突然發現自己4歲大的兒子不見了。原來,她一家老小出行,行李眾多、孩子們又吵鬧,她以為丈夫看著娃,丈夫也以為她看著娃,結果誰都沒看住娃。
李女士急得滿頭大汗,警員一邊安撫她的情緒,一邊安排警力通過站內廣播、調取車站的監控視頻并在站場周圍尋人。最終,民警在車站客運員的協助下,僅耗時十分鐘,在東莞東站廣場附近找到了李女士的兒子浩浩。
昨日,鐵路民警提醒,春運客流量較大,孩子容易走失,家長最好教小孩熟記家長的手機號碼。
編輯:張同天
關鍵詞:火車 先生 囧事 別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