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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用權“方向盤”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把好用權“方向盤”,系好廉潔“安全帶”,激濁揚清,扶正祛邪,自覺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履職盡責、作出貢獻。把好用權“方向盤”,關鍵是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常思權從哪來、權為誰用、如何用權,牢記職權由法定、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珍惜權力、管好權力、慎用權力。
必須確保權力在為民的方向上行使。我們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務人民,人民是我們的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員干部手中權力的基本屬性。各級黨員干部手中的權力都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它姓“公”不姓“私”,來自人民、屬于人民,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干事、為民謀利。無數案例表明,權力是一把“雙刃劍”,用之于民則利國利民、善莫大焉,用之于己則引火燒身、貽害無窮。必須對人民時刻保持敬畏之心,始終堅守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堅持用人民群眾的視角來審視、評判我們的工作,真正做到為民用權,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謀幸福。
必須確保權力在法治的軌道上行使。黨章將“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作為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將“堅持原則,依法辦事”作為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黨紀國法是從政用權的基本準則,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逾越。權由法定,法外無權。任何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黨員干部更應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的理念,自覺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切實做到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行使權力依法。
必須確保權力在監督的制約下行使。監督是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權力行使得好不好、對不對、行不行,當然應該接受黨和人民監督,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必須健全權力運行監督系統,對權力授予、行使和運行結果等予以全程監督,讓干部始終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覺,保證黨員干部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拓寬監督渠道,創新監督方式,實現由事后監督為主向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并重轉變,由上級監督為主向上級、平級、下級監督并重轉變,由查處為主向糾錯、誡勉、查處并重轉變。黨員干部要正確對待監督,自覺接受組織監督、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習慣在監督下開展工作、在陽光下行使權力。
必須確保權力在責任的規范下行使。權力與責任緊密相聯,有權必有責,用權必擔責,濫權必追責。手中的權力越大,肩負的責任也就越重。如果一名黨員干部只看到手中的權力而漠視應盡的責任,那必然導致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要強化責任擔當,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責任扛在肩上,忠誠履責、盡心盡責、勇于擔責,努力創造出無愧于時代、無愧于人民、無愧于歷史的業績。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健全不當用權問責機制,實行終身問責制度,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以此喚醒黨員干部的責任意識、激發他們的擔當精神。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權力 監督 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