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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發布國王關于舉行大選的敕令
新華社曼谷1月23日電(記者楊舟)泰國政府憲報網站23日刊出國王瑪哈·哇集拉隆功關于舉行下議院議員選舉的敕令。泰國選舉委員會依法須在敕令發布后5日內公布大選確切日期。
敕令說,國王認為應依據泰國憲法舉行下議員選舉,因此發出名為“關于舉行2019年下議院議員選舉”的敕令,在憲報刊登后立即生效,并要求選舉委員會執行敕令。
根據泰國《下議員選舉法》,選舉委員會須在國王關于舉行選舉的敕令生效后5日內確定大選日期等細節。
泰國軍方2014年通過政變推翻原民選的為泰黨政府后,成立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執政至今,并公布了重歸民選的路線圖。2017年4月,泰國實施第20部憲法。按照憲法和路線圖進展,政府必須在2019年5月9日前舉行大選。
根據泰國現行選舉制度,泰國全國選民將在新一輪大選中直接選舉下議員,再由選舉產生的下議員與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指派產生的上議員聯合票選出總理。(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泰國 敕令 舉行 大選 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