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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科技成果研究與轉化體系 推動北京高質量發展
關于加快完善科技成果研究與轉化體系
推動北京高質量發展的提案
民盟北京市委
習近平在在中國科學院第十七次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會上強調:“科技成果只有同國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場需求相結合,完成從科學研究、實驗開發、推廣應用的三級跳,才能真正實現創新價值、實現創新驅動發展。”
一、 北京市科技成果研發與轉化應用情況
北京市統計局公布資料顯示:2018年1-11月北京市大中型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內部支出合計523.8億元,增長率16.2%;期末有效發明專利數71484件,增長率38.5%;新產品銷售收入3394.4億元,增長率8.3%。中關村示范區規模(限額)以上企業研發人員合計644091人,同比增長8.9 %;企業內部的日常研發經費支出1778.1億元,同比增長22.8 %。總收入47758.1億元,同比增長13.0%,其中:技術收入8238.0億元,同比增長29.6%;產品銷售收入12835.3億元,同比增長5.6%。2018年1-11月,全市認定登記技術合同66202項,同比增長4.2%;成交額4195.0億元,增長7.0%。流向本市、外省市和出口技術合同成交額分別為933.8億元、2562.9億元和698.3億元。其中,輸出津冀技術合同成交額139.0億元。
二、 現存問題
一方面是科技資金投入、專利數量和技術合同成交額均在快速增長,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在科研成果向推廣應用的全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
1. 支撐成果有效轉化的基礎性研究長期缺失。存在政策導向不夠,科研經費不足,造成自主標準不全、水平不高,簡單抄襲、模仿國外標準,進而導致成果轉化設計的產品與市場需求不對稱。
2.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保障機制、法規制度缺失。何謂科技成果,何謂科技成果轉化的認識尚需澄清。科技成果轉化機制陳舊,社會化、信息化程度尚需提高,政策、制度保障不完善、不對稱的現象時有發生。
3. 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亟待改革重構。近四十年來建立了大量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技術轉移中心、科技交易所等平臺,曾經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在今天以知識跨界集成創新的新時代,對科技成果轉化的認識仍停留在把科技成果當成商品買賣階段,已難于滿足科技成果轉化的需求。
4. 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轉型升級的關系亟待理順。如何運用設計方法實現科技成果轉化,帶動產品創新,培育可持續發展的企業品牌。已成為產業轉型升級中企業存亡的核心問題。
5. 北京作為科研中心策源地的影響力有待提高。如2016年SCI收錄了304054篇中國學者發表的論文,其中僅北京排名全國前五十位的高校、科研院所就被收錄了90834篇,占到全國的近三分之一。但北京主辦的科技類期刊被SCI收錄比例僅為2.6%,導致國內大量高水平論文外流到國外期刊,重大科技成果反而難以被國人學習、應用。北京作為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全球影響力尚需加強。
三、 對策建議
在新的時代背景下,中國面臨著由科技大國向科技強國邁進的歷史責任,北京作為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理當發揮領頭雁作用。北京不僅要研究出大量優質的科學成果,還要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的帶動作用。要快速探索科學成果研究與成果轉化應用的體系建設,做到將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為此,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1. 加強基礎性研究工作,打造全球科技策源地
加強基礎科學理論研究,如:生命科學、人機科學、計算科學、材料科學等,為科技創新奠定基礎。通過中央和地方各類科學基金等方式,支持科學家根據個人或團隊的特長意向提出自選課題,允許失敗、允許標新立異、允許多種路徑嘗試。要摒棄那種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科研理念,承認失敗的客觀性、科學性,允許超前的科研項目立項,引導科學家在空白領域、新領域探索發現。
推動高校、科研單位增強基礎性研究比重,減少從事市場競爭性研發的比例,引導科研人員回歸本職,專注于長遠、基礎的研究工作。
圍繞國家重點實驗室、大型科學工程建設,地方應著力完善配套服務設施、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營造科學研究的氛圍,免除科研人員的后顧之憂,吸引全球頂級科學家來華工作。科研機構著力培養一支內行精干、視野寬廣、信息靈通的基礎性研究隊伍。提升實驗室管理服務人員業務水平、薪酬待遇、職業榮譽感,做好科研保障工作。完善對科研人員及服務人員的獎勵、職業發展機制。
2. 加快北京市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
加快推動《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立法工作,要體現北京市作為全國創新中心的首都功能定位和“立足北京、面向京津冀”的地方特色。應當充分認識到科技成果轉化作為科技創新應用的重要環節,處理好成果對現實的效用。立法要緊扣科技成果同國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場需求相結合,來完成從科學研究、實驗開發、推廣應用的三級跳,從而真正實現創新價值、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全過程中的激勵舉措、制度規范、政府責任的建立與約束上。把立法的著眼點放在促進和保護機構、企業從事成果轉化行為上,實施科技報告制度,完善科研成果與市場的對接機制,規范科技創新成果要素交易平臺建設和技術交易的內涵、登記和統計口徑。讓科技成果轉化從“賣商品”向“賣要素”轉化。推動科技成果的開放共享和轉化應用。落實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以及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制度。鼓勵實行科技成果技術入股、期權、股權獎勵和分紅權等激勵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的市場化服務。保障科學研究、研發設計、中試基地、生產企業的無障礙溝通。支持引導專業學會、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參與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中介服務工作,鼓勵社會組織建立學研產一體化的專業成果轉化平臺、中試基地,開展對外交流合作,推動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擴大政府政策的影響力和服務專項客戶群。
3. 改革研究評價機制,把北京打造成為科技成果發表高地
要積極向中央建言,改革單純依靠SCI期刊論文發表數量進行科研成果評判的機制。根據國內實際情況,在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等評價指標體系,修改“SCI、SSCI收錄論文數及論文平均被引率”的權重系數或增加“國內期刊發表論文數及論文平均被引率”的指標,鼓勵發表更多國內原創性論文,防止高質量論文外流,提升國內期刊的質量,重點培養一批優質、有影響力的期刊,造就和國際接軌的科技成果中文發布體系,讓更多高質量的科研成果在境內首發。
北京市要充分利用市內高校眾多、科研單位聚集的優勢,加強央地合作,加強科學基礎數據積累工作,建立系統的科學數據庫,促進國際國內數據交換及聯網,為科學研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確切、快速、方便的科學數據和信息服務。建議實行期刊扶持政策,打破央地壁壘,集中對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期刊提供政策扶持。
4. 重視“中試基地”建設,推動要素資源市場化
從基礎性科學研究到應用性技術研發、系統性創新設計,最后能夠進行市場化產品成果,需要經歷包括實驗室試驗、小試、中試和規模化生產等環節在內的不斷熟化的過程。這不僅要求有優良的實驗室,同時也要求具有相應的配套服務產業和中試基地。要重視設計的中間環節作用,打造開放、優質中試基地。
構建學研產結合的交匯平臺,參與者應包括高校、科研單位、企業、園區管理者等多種性質主體,完成科學技術成果的中下游對接,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建設中試基地公共設施平臺,關鍵要打破傳統意義上的條塊化管理,改革儀器歸屬于單位、部門和課題組的封閉性管理模式。破解大型儀器設備重復購置、長期閑置的難題。
提升中試基地的管理運營能力。鼓勵在產業園區、孵化器等建立中試基地,實現市場化、專業化管理運營。提升實驗室管理工作人員的待遇和職業榮譽感,設立獎勵機制。
5. 應用設計方法實現集成創新,大力發展設計服務型制造業
在各地發展城市群的時代背景下,要著力營造以“研發設計+營銷推廣+異地制造”為模式的“設計服務型制造業”發展的營商環境。探索京津冀內部的互聯互通機制,打通政策壁壘、實現法律法規的全面對接。鼓勵實體產業運用“集成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社會經濟、法規標準等知識要素成果,創造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商品和服務的創新設計方法”,實現企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轉型發展、提質升級。整合創新資源,通過學研產結合,實現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基于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綠色環保等技術,培育一批“以工業設計實現集成創新”的新技術智造型實體產業。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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