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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八成臺灣企業發年終獎 平均為1.27個月薪資
中新社臺北1月7日電 臺灣人力資源機構最新調查顯示,約83%臺灣企業稱會給員工發2018年度年終獎金,平均為1.27個月薪資,較上一年度微幅下滑0.07個月。
1111人力銀行7日公布的調查顯示,和2017年相比,逾半受訪企業認為2018年獲利表現持平,26.9%認為獲利變差,21.72%認為獲利變好。但無論獲利好壞,愿意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約83%。
已經或計劃發年終獎的企業中,以產業類別交叉分析,信息科技業年終獎的基期最高,達1.99個月薪資。其次是以金融業為主的工商業服務業,為1.35個月薪資。而營建不動產業平均年終獎為0.98個月薪資,在產業類別中墊底。
至于年終獎計算方式,調查發現,以全薪計算的有47.52%,以底薪計算的有44.21%。
調查還顯示,26%受訪企業愿置辦禮品,表達企業對員工的重視;另有7.59%企業在沒有發放年終獎的情況下,發禮盒讓員工感受過節氣氛。
為了解企業發放年終獎意愿,1111人力銀行針對企業會員進行“企業年終發放調查”,時間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4日,有效樣本數870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企業 年終獎 月薪 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