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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面建立湖長制 實現自然湖泊和人工湖泊全監管
新華社鄭州12月30日電(記者王爍)日前,記者從河南省河長制辦公室獲悉,河南省已經全面建立湖長制,將8個自然湖泊和51個人工湖泊納入湖長監管范圍。
據介紹,河南省對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登記在冊的8個自然湖泊建立湖長制,并將51個人工湖泊納入湖長制,9個省轄市設立湖長216名,目前已全面建成市、縣、鄉、村四級湖長體系,湖長制工作體系同步納入河長制工作體系運轉。截至12月20日,各級湖長已巡湖1626次。
2019年,河南省將全面加強農村河湖管理,以鄉(社區)、村為主體,將流域面積在3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溝、渠和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下的塘、堰、壩等小微水體全部納入河(湖)長制監管范圍,著力解決農村河湖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據悉,河南省還將持續開展清潔河湖行動,全面清除河湖垃圾;持續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確保2019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專項行動任務。
編輯:曾珂
關鍵詞:河南省全面建立湖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