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推進合憲性審查的原則和方式
開展合憲性審查,既是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憲法的規定,對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深化和完善依憲執政,對于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維護憲法權威,保證人民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合憲性審查。合憲性審查是監督憲法實施的重要制度,是中國憲法理論和實踐的重大制度創新,具有很強的政治性、理論性、科學性、實踐性,必須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從國情和實際出發,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積極穩妥地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合憲法性審查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歸結到一點,就是要深刻把握我國合憲性審查制度與西方違憲審查制度的本質區別,樹立自信、保持定力,牢牢把握話語權,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貫穿合憲性審查全過程。
堅持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框架內推進合憲性審查。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擁有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這就決定了我國開展合憲性審查,必須遵循我國憲法確立的政治體制,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框架內有序推進。根據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是我國合憲性審查的唯一主體。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明確了該機構在繼續承擔統一審議法律草案等工作的基礎上,增加推動憲法實施、開展憲法解釋、推進合憲性審查、加強憲法監督、配合憲法宣傳等新的工作職責,這是新時代賦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新任務、新要求,也是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擔負的新職責、新使命。通過這一憲法性制度安排,合憲性審查工作有了明確的組織機構保障。
堅持以全面、歷史、發展的眼光看待合憲性審查。合憲性審查既包括事前的審查確認等工作,也包括事后的審查糾正等工作。就事前審查確認等工作而言,“合憲性審查”雖然是黨的十九大報告的新提法,但其理念和行動早已體現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之中。例如,201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決定中也明確指出,合作安排符合憲法。2018年10月2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組織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中指出,按照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可以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經認真研究后認為,這次修法沒有改變我國人民法院的性質、地位、職權、基本組織體系、基本活動準則等,修改的內容都是屬于補充、完善、調整、優化性質的,與《人民法院組織法》的基本原則不存在相抵觸的情形。因此,該法修訂草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是可行的,符合憲法的有關規定。這是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對立法活動進行合憲性審查的一次最新實踐。上述合憲性審查、判斷、確認或安排,有的出現在決定本身中,有的出現在草案說明中,有的出現在審議結果報告中。這些實踐,為開展合憲性審查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提供了重要范例遵循。
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備案審查是合憲性審查的前置條件。對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開展備案審查,是憲法法律賦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是維護憲法法律尊嚴、保障憲法法律實施、保證國家法制統一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開展備案審查工作,對發現存在與憲法法律相抵觸或者不適當問題的,積極穩妥作出處理,取得了突出成效。下一步,要圍繞落實“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要求,健全各系統間的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實現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全覆蓋,特別是要推動將直接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直接影響公民權利義務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同時,要不斷提高備案審查機制的執行力、約束力和實際效能,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
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憲法實施和監督與憲法解釋密切相關。憲法解釋可以無須啟動修憲程序,而通過正式的憲法解釋或者通過審查報告等變相解釋的形式,明確憲法規范的內容、含義和界限,賦予憲法以鮮活生命,實現憲法與時俱進。憲法第62條將“修改憲法”的職權賦予全國人大,第67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解釋憲法”的職權。從法理上講,解釋憲法與修改憲法相比,更為靈活,更有利于節約立法成本,但實踐中,現行憲法自頒布施行以來,先后五次修改,卻尚無憲法解釋的正式實踐。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離不開對憲法規范、憲法精神、憲法原則的準確理解和闡述。而憲法解釋離不開高超的解釋技巧,也需要完善的程序機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因此,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必須充分發揮憲法解釋作用,強化全國人大常委會憲法解釋功能。
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憲法居于核心地位,所有法律法規都是依據憲法制定的,都是對憲法精神、原則和制度的具體化。無論是審議修改法律法規案、開展立法調研,還是進行制度設計、研究重大問題,都要始終堅持以憲法為依據,堅決把憲法精神貫徹到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加快形成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在立法中嚴格落實“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的規定,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尊嚴、權威。要積極探索建立健全在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統一審議法律案、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中進行合憲性審查或確認的有效機制,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
充分發揮各方面在合憲性審查中的重要作用。合憲性審查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憲法及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各級國家機關都負有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的職責。各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機關都要準確理解和把握各自的權限范圍,不搞越權越位立法,不違背憲法法律等上位法規定制定出臺規范性文件,切實遵循不抵觸原則。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憲法和法律在本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各方面、各地方在制定法規規章、出臺政策文件、作出重要決策、研究處理重大問題等過程中,遇到涉及憲法問題的情形,必要時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由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研究提出有關意見。
加強合憲性審查理論研究。推進合憲性審查是一項長期任務,需要同步開展理論研究,加強理論建設。當務之急,是要研究建立健全合憲性審查工作機制,特別是明確合憲性審查的原則、內容、標準、程序、責任等各方面、各環節具體規定。要把憲法研究、合憲性審查研究同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理論研究有機結合起來。要堅持問題導向,研究新情況,探索新問題,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中國發展規律的憲法理論,為合憲性審查工作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憲法 審查 合憲 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