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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工薪個稅采用累計預扣法 個稅繳多少怎么算?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將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公告明確了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的征管辦法,確保新舊稅制平穩過渡。
其中,公告明確,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對工資、薪金采取累計預扣法,與之前有何不同?明年個稅繳多少,到底應該怎么算?
居民工資、薪金所得
按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公告》對亟待執行的2019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的預扣預繳和非居民個人的代扣代繳等問題的相關征管操作辦法進行了明確。
其中,為盡可能使居民個人日常被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其年度應納稅款接近,同時便于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順利適應稅制轉換,《公告》明確了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
所謂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紹:
“累計預扣法是把當月所繳的稅款和以前月份所繳的稅款結合起來的一種計稅方法,它能減少未來的匯算清繳的負擔。如果納稅人只有一處工資,沒有別的所得,那么按照我們現在設計的預扣率,到12月份他要采取累計預扣法的話,實際上累計所確定的稅額跟最終全年應納稅額是相等的。所以12月份他繳了累計預扣稅款以后,實際上就把所有的應納稅款都繳完了,就不需要再辦理匯算清繳。只有那些有多項所得的人,是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
也就是說,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表示:
“這樣一種做法就使得我們的繳稅比較簡單,最后要調整的也是我們的應納稅額,就是符合稅法規定應納的稅額,就不會出現稅務局多扣了稅,或者要補稅或者退很多稅。就通過這種累計預扣的做法很好地得到了調整,這是我覺得比較先進的一種考慮。”
勞務報酬、稿酬等
基本平移現行稅法扣繳方法
另外,依據《公告》,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方法,基本平移了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特別是平移了對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費用按八百元計算的規定。劉怡表示:
“這個辦法基本是平移原個人所得稅制當中的計算辦法。這些預扣預繳跟以前不同的是,在2019年納稅之后的2020年進行清算的時候,這三項所得還需要去跟工資薪金的所得加總成為綜合所得,進行最終清算。所以說對有這三項所得的人來講,計算起來的話會有一個更進一步要最終清算的過程。”
此外,按照新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告》明確,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個人所得稅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這種預扣預繳方法對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來講,既容易理解也簡便易行,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操作。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
“科學、可行、公平的預扣預繳方法,對于新個稅法的實施,對保障納稅人權利,對操作和執法都會有重要的影響,所以它實際上是個非常重要的制度。”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預扣 累計 扣法 預繳 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