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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印發《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
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把穩就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支持企業穩定崗位,促進就業創業,強化培訓服務,確保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就業目標任務完成和就業局勢持續穩定。
《意見》提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的重點舉措。一是支持企業穩定發展。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其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加大返還力度。充分發揮國家融資擔?;鹱饔?,鼓勵各地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二是鼓勵支持就業創業。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可分別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和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鼓勵各地加快建設重點群體創業孵化載體,支持就業壓力較大地區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免費提供經營場地。實施三年百萬青年見習計劃,將就業見習補貼范圍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三是積極實施培訓。困難企業可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社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后,由就業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對下崗失業人員普遍開展有政府補貼的培訓,對其中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再給予生活費補貼。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調整至參保1年以上。四是及時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幫扶。失業人員可在常住地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及時落實失業保險待遇,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助范圍。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促進就業工作的主體責任。明確部門組織協調責任,開展促進就業專項活動。要切實抓好政策服務,及時向社會公布政策清單、申辦流程等,建立實名制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同時,要指導企業等各方履行社會責任,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
編輯:曾珂
關鍵詞: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